标题: | 关于明确孝妇河湿地公园5米气盾闸责任人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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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70587E/2025-550774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3-06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水利局 |
关于明确孝妇河湿地公园5米气盾闸责任人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水闸运行管理,保障工程运行安全和效益发挥,根据水利部印发的《水闸运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对孝妇河湿地公园5米气盾闸四个责任人名单核定如下:
1.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责任人:
王志刚 张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淄博市张店区水利局责任人:
翟慎湫 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3.淄博市张店区水利事业服务中心责任人:
杨华玺 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区水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4.淄博市张店区水利事业服务中心工程运行管理科责任人:
张纪东 区水利事业服务中心工程师
地方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水闸安全负领导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水闸安全负监督责任,水闸主管部门对直属水闸安全负管理责任,水闸管理单位对水闸安全负直接责任。
淄博市张店区水利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