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9年度张店区水利局孝妇河、漫泗河水毁工程修复项目绩效自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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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70587E/2020-510080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8-31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水利局 |
2019年度张店区水利局孝妇河、漫泗河水毁工程修复项目绩效自评表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水毁修复工程是对遭受了严重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损毁等破坏的江河湖泊进行防洪减灾建设。主要修复内容为堵口复堤和修复因灾受损的水库、重要提防(护岸)、一般提防(护岸)等。水毁工程修复是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生活、后生产,先应急、后长远”的原则,以防洪、灌溉及农村安全饮水为重点,以区县为主体、乡镇为单位、行政村为单元,建立清单,分级负责,加快修复。水毁修复工程的工作是汛后完成堵口复堤;汛前完成损毁堤防、塘坝、闸站等防洪、灌排设施恢复,为防洪减灾创造条件。
1.项目立项背景。
本项目立项依据山东省防总办于2018年8月2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及省水利厅《2019年山东省水文设施水毁工程修复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要求,要抓紧开展水毁工程修复,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修复的要抓紧修复,不能立即修复的要落实应急抢险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更好的落实相关要求,消除张店区水毁工程安全隐患,张店区水利局申请预算专项资金153.09万元,对2018年7、8月份,因10号台风“安比”、14号台风“摩羯”、18号台风“温比亚”影响遭遇多次暴雨侵袭受毁的孝妇河、漫泗河的桥墩锥坡、消力池、护坡进行修复 。
2018年10月,受多种台风影响遭遇多次暴雨侵袭,张店区河流堤防造成多处水毁损坏。一是孝妇河大徐中桥处冲毁左岸翼墙及左右岸岸坡约92.26m、溢流堰下游消力池及左岸锥坡一处;二是孝妇河傅家北桥上游右岸冲毁护坡约10m;三是孝妇河南外环上游黄家村南溢流堰右岸段约23m渗水;四是漫泗河山泉路上游溢流堰右岸坝头及护坡毁坏约33m。张店区水利局特此申请修复专项资金123.4万元。
孝妇河、漫泗河水毁工程修复项目于2019年2月21日开工,开工后经过导流排水发现孝妇河北京路大桥上游水毁情况较设计阶段严重,原溢流堰下游发现深度为1.4m至2.3m的大坑,经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现场查勘,提出增加下游防冲槽,为改善水流条件保护北京路大桥安全增加两岸混凝土挡墙等变更措施,变更后增加石方填筑约2600m³,混凝土70m³。张店区水利局及时追加修复专项资金29.69万元。
根据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农业生产救灾和水利工程水毁修复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张财农指〔2019〕50号)文件,下达张店区水利局农业生产救灾和水利工程水毁修复资金97.96万元及预算专项资金55.13万元,以上共计专项资金153.09万元,此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孝妇河、漫泗河的水毁工程修复项目。
2.项目内容和实施情况。
该项目的主要内容为:一是张店区孝妇河西外环桥至上游溢流堰段;二是孝妇河傅家北桥上游右岸岸坡;三是孝妇河南外环上游黄家村南溢流堰右岸坝头处理;四是漫泗河山泉路上游溢流堰右岸坝头处理。
该项目的实施情况:
(1)张店区孝妇河西外环桥至上游溢流堰段(孝妇河桩号40+100-40+155)拆除重建桩号40+100-40+155段河道两岸护坡,总长101.43m,实际,左右岸石笼护坡84m,左岸石笼护底25m,右岸石笼护底22m,对原护土砖和原浆砌石护坡损坏处进行返修;拆除重建桩号40+100处溢流堰下游消力池及西外环桥上游左岸锥坡。
(2)孝妇河傅家北桥上游右岸(孝妇河桩号39+400处)毁坏护坡拆除重建10m。
(3)孝妇河南外环上游黄家村南溢流堰右岸(孝妇河桩号35+523处)右岸坝头维修加固8m,溢流堰下游平台加长5m,拆除重建溢流堰上游右岸护坡10m。
(4)张店区漫泗河山泉路上游溢流堰右岸坝头维修加固4m,拆除重建右岸护坡20m,溢流堰上游100处右岸毁坏护坡拆除重建10m。
该项目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淄博市张店区水利局
施工单位:山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承包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淄博星河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3.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该项目预算投入专项资金153.09万元,预算执行153.09万元。其中山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承包有限公司项目工程款143.49万元,淄博星河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费3.8万元,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设计费5.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充分利用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对张店区孝妇河、漫泗河的水毁进行修复,消除张店区水毁工程安全隐患,保障河道两岸的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水利工程的建设。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项目绩效评价目的。
项目评价以委托第三方的方式,对孝妇河、漫泗河的水毁工程修复项目的决策、资金管理、产出和项目效益四个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发现问题,提出组织实施、运行管理的具体建议,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下一步预算资金安排提供重要参考。
(二)项目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应当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开展绩效评价
2.评价方法。本次绩效评价属于完成结果评价,评价机构主要采用实地考察、材料核实、询问答辩、专家评判和问卷调查等评价方法,采取项目单位自评和评价机构终评相结合、全面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一级指标 |
权重(%)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参考分值 |
指标说明 |
决策 |
14 |
项目立项(6)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
3 |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3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立; |
|||
绩效目标(4)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2 |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2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
资金投入(4)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2 |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2 |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 |
|||
过程 |
16 |
资金管理(8) |
资金到位率 |
实际到位资金与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2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
预算执行率 |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4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 |
2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
组织实施(8)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4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 |
4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
|||
产出 |
35 |
产出数量(12) |
实际完成率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12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
产出质量(8) |
质量达标率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 |
8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
||
产出时效(10) |
完成及时性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10 |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 |
||
产出成本(5) |
成本节约率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度。 |
5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
||
效益 |
35 |
项目效益(35) |
社会效益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10 |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设置和细化。 |
经济效益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5 |
||||
生态效益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5 |
||||
可持续影响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可持续的可持续影响情况,以及项影响目能力建设情况。 |
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10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
总计 |
100 |
|
|
|
100 |
|
备注:否决性核心评价指标及标准,可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参照以下指标及标准进行设置:1.预算执行率:若预算执行率低于80%,则二级指标整体不得分。2.资金使用合规性:若项目20%以上资金存在问题则二级指标整体不得分。3.实际完成率:若项目实际完成量达不到计划完成量的80%,则二级指标整体不得分。 |
(三)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资料收集与核查。对项目实施单位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梳理,分析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积极利用各种公开数据资料进行交叉比对,形成对项目多层次、多角度的数据资料支持。
非现场评价。对搜集获取的项目实施单位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全面分类、整理和分析,对照评价指标体系,按项目实施单位形成非现场评价结果。
2.组织实施。
现场评价。根据评价方案确定的现场评价抽样范围,组成现场评价工作组,对项目进行实地勘察、资料核实和分析评价,主要包括:听取情况介绍;资料核查;实地勘察;社会调查;分析评价。
3.分析评价。
形成绩效评价结果。在对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结果。对现场评价全覆盖的项目,通过汇总分析现场评价情况,形成项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对按一定比例抽样开展现场评价的项目,应对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主要根据现场评价情况形成项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
三、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下页附表)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该项目预算投入专项资金153.09万元,预算执行153.09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孝妇河、漫泗河水毁工程修复项目资金共153.09万元。其中山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承包有限公司项目工程款143.49万元、淄博星河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费3.8万元、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设计费5.8万元。于2019年8月27日支付农民工工资9.72万元、工程款45.41万元;于2019年9月12日支付工程款81.18万元;于2019年9月10日支付淄博星河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费3.8万元,于2019年9月10日支付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设计费5.8万元。7.17万元质保金安全运行满一年后支付。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下页附表)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该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对2018年7、8月份,因10号台风“安比”、14号台风“摩羯”、18号台风“温比亚”影响遭遇多次暴雨侵袭受毁的孝妇河、漫泗河的桥墩锥坡、消力池、护坡进行修复。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孝妇河、漫泗河水毁工程修复项目实际于2019年2月21日开工,2019年3月30日完工。开工后经过导流排水发现孝妇河北京路大桥上游水毁情况较设计阶段严重,原溢流堰下游发现深度为1.4m至2.3m的大坑,经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现场查勘,提出增加下游防冲槽,为改善水流条件保护北京路大桥安全增加两岸混凝土挡墙等变更措施,变更后增加石方填筑约2600m³、混凝土70m³。张店区水利局及时申请追加修复专项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下页附表)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严格按照政府招标相关规定,控制好工程成本。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送审工程造价为149.92万元
核定工程造价为143.49万元
核减工程造价为6.43万元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根据施工合同,按期完成工程,顺利完成工程审计验收。
(2)项目完成质量。根据施工合同,验收合格。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根据施工合同,对张店区孝妇河、漫泗河的水毁进行修复,验收合格。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充分利用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对张店区孝妇河、漫泗河的水毁进行修复,消除张店区水毁工程安全隐患,保障河道两岸的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水利工程的建设。
张店区孝妇河、漫泗河的水毁工程修复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基础信息 |
|||||||
单位名称 |
[306001]淄博市张店区水利局 |
单位代码 |
306001 |
项目名称 |
张店区孝妇河、漫泗河的水毁工程修复项目 |
||
立项年度 |
2019 |
业务年度 |
2019 |
开始时间 |
2019-01-01 |
||
结束时间 |
2019-12-31 |
项目类别 |
|
专项分类 |
|
||
归口处室 |
农财科 |
预算项目类别 |
部门预算 |
功能科目 |
[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
||
项目扩展信息 |
|||||||
是否政府采购 |
是 |
是否常年项目 |
否 |
是否招投标 |
是 |
||
是否合同管理 |
是 |
是否资产购置 |
是 |
||||
项目简介 |
对张店区孝妇河、漫泗河的水毁工程进行修复 |
||||||
项目测算依据 |
工程合同 |
||||||
项目实施情况 |
|||||||
实施计划明细 |
|||||||
序号 |
项目实施内容 |
实施开始时间 |
实施结束时间 |
||||
1 |
对张店区孝妇河、漫泗河的水毁工程进行修复 |
2019-02-21 |
2019-03-30 |
项目资金来源 |
||||||||||||||
资金来源 |
计划安排 |
实际安排 |
实际支出 |
|||||||||||
总金额 |
当年金额 |
总金额 |
当年金额 |
总金额 |
当年金额 |
|||||||||
一、本级资金 |
153.08 |
153.08 |
64.73 |
64.73 |
64.73 |
64.73 |
||||||||
1.当年预算 |
123.4 |
123.4 |
64.73 |
64.73 |
64.73 |
64.73 |
||||||||
2.以前年度结转 |
0 |
0 |
0 |
0 |
0 |
0 |
||||||||
3.当年追加 |
29.69 |
29.69 |
0 |
0 |
0 |
0 |
||||||||
二、其他级次财政资金 |
0 |
0 |
0 |
0 |
0 |
0 |
||||||||
三、其他来源资金 |
0 |
0 |
88.36 |
88.36 |
88.36 |
88.36 |
||||||||
合计 |
153.09 |
153.09 |
153.09 |
153.09 |
153.09 |
153.09 |
||||||||
项目支出明细 |
||||||||||||||
支出内容 |
量化支出 |
非量化支出 |
总金额 |
|||||||||||
明细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支出金额 |
明细内容 |
支出金额 |
|||||||||
【30227】委托业务费 |
|
0 |
0 |
0 |
水毁工程 |
145.92 |
145.92 |
|||||||
|
|
0 |
0 |
0 |
质保金 |
7.17 |
7.17 |
|||||||
年度指标明细 |
||||||||||||||
序号 |
一级指标名称 |
二级指标名称 |
三级指标名称 |
四级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
1 |
产出 |
项目产出 |
数量指标 |
维修水毁工程坡段数(处) |
3 |
处 |
||||||||
2 |
产出 |
项目产出 |
时效指标 |
施工时间 |
4 |
月 |
||||||||
3 |
产出 |
项目产出 |
质量指标 |
抵御最大洪峰流量(立方米/秒) |
300 |
立方米 |
||||||||
4 |
产出 |
项目产出 |
质量指标 |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 |
100 |
% |
||||||||
5 |
产出 |
项目产出 |
成本指标 |
水毁工程维修费(万元) |
145.92 |
万元 |
||||||||
6 |
效果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
保障河道两岸安全率 |
90 |
% |
||||||||
7 |
效果 |
项目效益 |
可持续影响 |
推进水利工程建设 |
是 |
是 |
||||||||
8 |
效果 |
项目效益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公众满意度 |
提升 |
提升 |
项目自评情况 |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目标值 |
完成值 |
计量单 |
分值 |
得分 |
说明 |
1 |
投入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
是 |
是 |
|
1 |
1 |
是否 |
2 |
投入 |
项目立项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目标符合经济发展规划 |
是 |
是 |
|
0.5 |
0.5 |
是否 |
3 |
投入 |
项目立项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
是 |
是 |
|
0.5 |
0.5 |
是否 |
4 |
投入 |
资金投入管理 |
资金到位率 |
资金到位率结果 |
100 |
100 |
% |
1 |
1 |
到位率 |
5 |
投入 |
资金投入管理 |
到位及时率 |
到位及时率结果 |
100 |
100 |
% |
1 |
1 |
及时率 |
6 |
投入 |
资金投入管理 |
资金使用情况 |
资金使用情况结果 |
优 |
优 |
|
0.5 |
0.5 |
优良中差 |
7 |
过程 |
业务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
是 |
是 |
|
1 |
1 |
是否 |
8 |
过程 |
业务管理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
是 |
是 |
|
1 |
1 |
是否 |
9 |
过程 |
业务管理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 |
是 |
是 |
|
0.5 |
0.5 |
是否 |
10 |
过程 |
业务管理 |
项目实施管理 |
是否制度项目相关实施计划 |
是 |
是 |
|
0.5 |
0.5 |
是否 |
11 |
过程 |
业务管理 |
项目资产管理 |
资产产权明确性 |
是 |
是 |
|
0.5 |
0.5 |
是否 |
12 |
过程 |
财务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 |
是 |
是 |
|
1 |
1 |
是否 |
13 |
过程 |
财务管理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 |
是 |
是 |
|
0.5 |
0.5 |
是否 |
14 |
过程 |
财务管理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是否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必要措施 |
是 |
是 |
|
0.5 |
0.5 |
是否 |
15 |
产出 |
项目产出 |
数量指标 |
维修水毁工程坡段数(处) |
3 |
3 |
处 |
13 |
13 |
数量 |
16 |
产出 |
项目产出 |
时效指标 |
施工时间(月) |
4 |
4 |
月 |
12 |
12 |
数量 |
17 |
产出 |
项目产出 |
质量指标 |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
13 |
13 |
合格率 |
18 |
产出 |
项目产出 |
成本指标 |
水毁工程维修费(万元) |
145.92 |
145.92 |
万元 |
12 |
12 |
数量 |
19 |
效果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
推动经济绿色发展 |
优 |
良 |
|
5 |
4 |
优良中差 |
20 |
效果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
保障河道两岸安全 |
优 |
良 |
|
10 |
8 |
优良中差 |
21 |
效果 |
项目效益 |
生态效益 |
保障生态可持续发展 |
优 |
良 |
|
5 |
4 |
优良中差 |
22 |
效果 |
项目效益 |
可持续影响 |
推进水利工程建设 |
是 |
是 |
|
10 |
10 |
是否 |
23 |
效果 |
项目效益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 |
90 |
% |
10 |
9 |
满意率 |
|
|
|
|
得分分值(百分制) |
|
|
|
100 |
95.00 |
|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孝妇河、漫泗河水毁工程修复项目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91.95分,其中,决策指标得分为12.5分,过程指标得分为16分,产出指标得分为35分,效益指标得分为28.45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成效明显)。主要指标得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一级指标 |
权重(%)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参考分值 |
完成指标 |
决策 |
14 |
项目立项(6)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3 |
3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3 |
2.5 |
|||
绩效目标(4)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2 |
2 |
|||
资金投入(4)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2 |
1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2 |
2 |
|||
过程 |
16 |
资金管理(8) |
资金到位率 |
2 |
2 |
预算执行率 |
4 |
4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2 |
2 |
|||
组织实施(8)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4 |
4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4 |
4 |
|||
产出 |
35 |
产出数量(12) |
实际完成率 |
12 |
12 |
产出质量(8) |
质量达标率 |
8 |
8 |
||
产出时效(10) |
完成及时性 |
10 |
10 |
||
产出成本(5) |
成本节约率 |
5 |
5 |
||
效益 |
35 |
项目效益(35) |
社会效益 |
10 |
9.45 |
经济效益 |
5 |
4.25 |
|||
生态效益 |
5 |
4 |
|||
可持续影响 |
5 |
1.7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9 |
|||
总计 |
100 |
|
|
100 |
91.95 |
备注:否决性核心评价指标及标准,可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参照以下指标及标准进行设置:1.预算执行率:若预算执行率低于80%,则二级指标整体不得分。2.资金使用合规性:若项目20%以上资金存在问题则二级指标整体不得分。3.实际完成率:若项目实际完成量达不到计划完成量的80%,则二级指标整体不得分。 |
五、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一)通过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提醒,以后年度预算要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等,使预算与实际支出差异减小,避免追加预算专项资金。
(二)部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按时公开。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立项程序不够规范。
张店区孝妇河、漫泗河水毁工程修复项目没有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等,导致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情况较设计阶段严重,从而追加预算专项资金。
2.项目实施并没有产生长远影响。
该项目虽然在短期内抵御了2019年“利奇马”台风带来的超限洪水对河道可能造成的破坏,消除了张店区水毁工程安全隐患,提高了沿河岸过往行人、车辆和沿岸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但是为落实省委“根治水患、防治干旱”,2020年淄博市孝妇河干流治理张店段(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修护)覆盖了部分该项目,目前已经部分拆毁,因此该项目的实施未完全产生长远影响。
(二)建议。
1.建设项目要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立,审批文件、材料要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应当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加强项目立项程序的规范性。
2.项目建设单位要不断完善和健全管理制度,结合单位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合理设计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对每个工作环节的监管与控制,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为项目顺利实施的提供重要的保障。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项目主要绩效)
(一)张店区孝妇河、漫泗河水毁工程修复项目的实施为抵御2019年“利奇马”台风带来的超限洪水对河道可能造成的破坏起到了关键作用。
(二)提高了沿河两岸堤防工程的防洪减灾能力,消除了张店区水毁工程安全隐患,提高了沿河岸过往行人、车辆和沿岸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提高了沿河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同时推进了水利工程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