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司法局
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问答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3115/2020-511429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7-01 发布机构: 张店区司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问答

发布日期: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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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问答   

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

1. 什么是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的刑事执行活动。

2. 哪些人适用社区矫正?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 社区矫正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社区矫正工作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

4. 由谁具体实施矫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5. 怎样进行社区矫正?

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

监督管理: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情况,为其确定矫正小组,负责落实相应的矫正方案。根据需要,矫正小组可以由司法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人员以及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组成。社区矫正对象为女性的,矫正小组中应有女性成员。
   教育帮扶:社区矫正机构根据需要,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治、道德等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提高其道德素质和悔罪意识。可以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必要的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