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人民调解申请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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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3115/2025-552771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3-06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司法局 |
人民调解申请书是当事人向人民调解组织提交的要求调解其纠纷的书面申请。调解申请书既可以由申请人本人填写,也可由他人代写,由申请人签名后递交人民调解委员会。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为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应当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务、联系方式、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地址。
2、纠纷简要情况:该部分主要是陈述申请调解事项所依托的纠纷。需准确表述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存在的争议。
3、当事人申请事项:要突出申请人希望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事项,请求事项必须写的明确、具体,有多个请求的须分项列出。
4、尾部:申请人为自然人的,要签名并按手印,同时注明申请日期;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同时注明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