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司法局
标题: 张店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3115/2020-511431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2-04 发布机构: 张店区司法局

张店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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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12月4日上午,淄博市暨张店区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在张店区华光路举行。淄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国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毕荣青,淄博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启明,市司法局局长聂玉彬,张店区委副书记苏振华,张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齐军,张店区政府副区长、张店公安分局局长王兴林,张店区司法局局长张成参加宣传活动。

  今天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张店区38个重点执法单位、198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各成员单位以设立法律咨询台、展出法治展板、分发法律资料等方式,向广大居民群众重点宣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扫黑除恶以及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医疗卫生保障、妇女维权、交通安全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关工作人员为居民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引导居民群众遇事找法,理性维权、依法维权,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全区上下形成了贯彻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提升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

  据统计,本次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40余条,展出展板220余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教育条例》等法律知识手册、法律知识宣传页近万份,现场接受市民法律咨询47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