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司法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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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3115/2023-541660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2-16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司法局 |
一、主要办公地点
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六楼
二、联系方式
0533-7658008
三、主要职责
1.依法对辖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法律服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改正;依法对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依法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2.依法查处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违法行为;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办事流程
普通程序案件查办流程:立案、调查、审核、处罚告知(或听证告知)、下达处罚决定、结案。(详见流程图)
五、办理时限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六、监督方式
可通过举报投诉电话或写信到电子邮箱向张店区司法局投诉。
七、投诉举报电话
0533-7658008
八、救济渠道
1. 行政复议机构
机构:张店区司法局
电话:0533-7658008
办公地点: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
2. 行政诉讼机构
机构: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点: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