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档案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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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3115/2023-540798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2-16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司法局 |
一、主要办公地点
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
二、联系方式
2867273
三、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全区档案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档案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档案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工作。指导全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区委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四、示范文本
格式范本链接:http://www.zibo.gov.cn/zd/icity/index1
五、办事流程
普通程序案件查办流程:立案、调查、审核、处罚告知(或听证告知)、下达处罚决定、结案。
六、办理时限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七、监督方式
监督部门:张店区人民政府
八、投诉举报电话
0533—12345
九、救济渠道
1. 行政复议复议机构:区司法局,0533—7658020
2. 行政诉讼机构:张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