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司法局行政执法依据(2023年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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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3115/2023-539592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2-17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司法局 |
行政处罚类
序号 |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五条: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2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