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司法局
标题: 张店区司法局2021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业务情况的监督检查)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3115/2021-520093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06 发布机构: 张店区司法局

张店区司法局2021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业务情况的监督检查)

发布日期: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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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抽查对象描述

 

监管内容

随机抽查的比例

随机抽查的频次

可否跨区域跨层级

跨部门联合抽查

 

备注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业务情况的监督检查

1.【部门规章】《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137号修订

第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依据本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三十四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

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 动和内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可以按照有关规 定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要求基层法律服务所 报告工作、说明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司法所可以根 据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司法行政 机关要求,承担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指导监督的具 体工作。

2.【部门规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司法部令第138号)

第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依据本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六章检查监督。

 

 

 

 

在我区设立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1、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的情

况;

2、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每 年 书 面检 查 达 到100% , 实地 抽 查 比例每次10% 左 右 , 每次不少于1 家。

 

 

 

每年开展一次,每年对同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检查合计不超过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