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司法局
标题: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1年度张店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3115/2021-519590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1-18 发布机构: 张店区司法局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1年度张店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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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2021年度张店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施动态管理的要求,对2021年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调度梳理,其中部分决策事项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具体承办单位提出申请,经区政府同意,确定调出决策目录;另有新增事项按程序纳入区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出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三个。将“张店区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行动方案”、“张店区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张店区实施涝淄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调整出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二、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两个。新增“张店区工业和信息产业中长期规划”、“张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张店区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第二批)(附件)。对其他未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具体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张店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张政办字〔2021〕18号)的要求,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并做好过程材料的档案归档保管工作,以备审计监督、依法行政检查和考核。
  附件:张店区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二批)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张店区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二批)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组织承办单位

1

张店区工业和信息产业中长期规划

张店区工信局

2

张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张店区委宣传部

张店区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