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司法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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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3115/2021-520895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2-17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司法局 |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张店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按照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一下业务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持续强化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实现工作机制健全、公开形式创新、公开内容完善,促进我区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1.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召开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总结工作经验、安排部署年度工作计划。分析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指标等,明确本单位及各科室职责和任务,把握工作重点和基本原则,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2.采取专题学习方式。在全体会议、党员会议、干部职工培训中将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要求纳入培训计划,通过学习讨论、分工负责,使全体工作人员熟知政务公开内容,掌握政务公开的方法,从而提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
3.各科室进行自查自纠。按照“统一要求,自行组织“的原则,在全局集中培训的之外,日常由各科室自行组织相应的自查自纠活动。从学习依据制度文件入手,切实解决公开不规范的问题。通过座谈会或咨询研讨会等方式,全局各科室之间研讨交流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
三、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2.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
张店区司法局
2021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