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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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3115/2021-514426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4-23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司法局 |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全区司法行政系统
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告
广大人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区司法行政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现向社会公示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违反规定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
4.司法行政机关及司法行政干警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举报电话:0533—2869951
举报邮箱:zdqsfjbgs@163.com
举报信箱: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政务中心负一楼西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张店区司法行政系统
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