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司法局
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关于公布2021年度张店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汇报解读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3115/2021-515433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5-31 发布机构: 张店区司法局

【文稿解读】关于《关于公布2021年度张店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汇报解读

发布日期: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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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公布2021年度张店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汇报解读

 

一、议题背景

2021年,我区出台了《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张店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张政办字〔202118号),明确我区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重要体现。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三、重要举措

一是《关于公布2021年度张店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阐述了对列入《目录》的事项要依据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各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

二是主要规定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具体名称和承办部门。

 

解读人:张店区司法局局长  张成   电话:0533-2869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