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关于《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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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3115/2021-514537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4-28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司法局 |
关于《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政策解读
近日,张店区人民政府出台《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二、决策依据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28号)的规定,张店区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要向公众予以公布。
三、重要举措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党委全委会、经济工作会议、人民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确定的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梳理涉及本单位的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符合报送范围,拟作为区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备选项目的事项,承办单位填写《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备选项目提报表》,说明了决策事项的基本内容、决策草案、完成时间和计划提交区政府审议的时间,并上报区司法局。区司法局梳理汇总后,提交区政府研究确定。
解读人:张店区司法局局长 张成 电话:0533-2869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