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文稿解读】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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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3115/2020-510378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司法局 |
2020年,我区出台了《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 张店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张政办发〔2020〕4号),明确我区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重要体现。
《目录》主要有两个部分,分别为正文及附件。
一是正文部分,主要阐述了对列入《目录》的事项要严格依据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各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
二是附件部分,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主要规定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具体名称和承办部门。
解读人:张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