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四十八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关于编制并公布《张店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情况的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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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3115/2025-551714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5-12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司法局 |
【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四十八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关于编制并公布《张店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情况的解读
一、政策背景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于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具有积极意义。
二、决策依据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司〔2022〕41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28号)相关规定,张店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需向公众予以公布。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规范我区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四、重要举措
1.面向全区各镇办、各相关部门征集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区司法局根据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结合各部门单位报送情况,拟定《张店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提交区政府研究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的制定、修改、废止以及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调整等情况及时增加或者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