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司法局
标题: 【第十七届政府第六十三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关于《关于调整2021年度张店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汇报》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3115/2021-521465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02 发布机构: 张店区司法局

【第十七届政府第六十三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关于《关于调整2021年度张店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汇报》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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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背景

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施动态管理的要求部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另有新增事项按程序纳入区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决策依据

1.《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2.《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重要举措

区司法局对2021年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调度梳理其中,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出3分别为“张店区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行动方案”、“张店区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张店区实施涝淄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新增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为:“张店区工业和信息产业中长期规划”、“张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解读人:张店区司法局局长  田茂水 0533-765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