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司法局

中共张店区委 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1年,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社会法治氛围更加浓厚,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学法制度,区委理论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定期进行专题法制学习,先后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法律内容。二是完善法制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党校干部培训班培训内容。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邀请山东理工大学和市委党校教授授课,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解读和研究阐释。三是完善法制政府机制。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各协调小组和办公室会议5次,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审议并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意见》,奋力谱写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新篇章。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府机构职能协同高效。一是全力在“强服务、优环境、树品牌”上加力提速。在全省率先牵头组建省内最大政务服务“通办联盟”。梳理108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采用“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的方式实现政务服务互联互通,发出全省首张“全省通办”异地打印营业执照。持续扩大“十六地市通办联盟”范围,目前联盟47个成员单位辐射浙江、河北、吉林、云南、广西、贵州等省份,全年跨省办件3.67万件。二是奋力在“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上落实突破。分类建立健全落实“无证明”机制,先后梳理公布两批免提交的证明材料清单,涉及633个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的1139个证明材料。建立健全证明免提交机制和部门核验帮办代办制度,以“减证”促“简政”,累计为2.3万余名办事群众减少提各类证明材料5.6万余件。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共梳理146项事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3项,审批改为备案5项,实行告知承诺13项,优化审批服务125项。积极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创新推出“容缺受理大信封”,涉企事项100%实现容缺受理。三是着力在“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上激活动能。在全国率先研发应用食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秒批秒办”自助终端,两项许可均精简材料80%,许可证办理由最长15个工作日变为“立等可取”,成为全省最短。研发手机端投资项目联审平台,将投资项目联审由“线下”变为“线上”,将审批时限由两周压缩至1个工作日,153个项目实现随报随审。

(三)深化依法行政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一是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提升行政决策效能。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和《山东省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若干措施》,做好张店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以及区政府管辖行政复被申请人目录。2021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1组织行政复议案件研讨会1次。二是严格行政决策程序执行,高效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建立起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专家、律师共同参与的区政府法律顾问体系,打造政府决策的法律智库。调整公布区委、区政府“法律专家库”68人、“法律顾问”37人。出台《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张店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公布张店区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件。并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进行了调整,调整张店区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件。高质高效做好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防范和化解政府合同签约履约风险。2021年审查政府合同47件,其中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审查50余人次。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建立行政指导网上登记制度。2021年,全区8个镇办、29个部门共办理行政指导事项16000余项。全面开展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各项业务,区级9个执法部门梳理确认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第一批)121项,进一步推进了全区无证明城市建设向纵深发展。依法公布全区免检免扰企业80家,依法指导各部门梳理清单,实行不罚清单和行政处罚告知承诺制度,25个区执法部门梳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334项,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33项。

(四)完善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教育向纵深发展。一是推动普法责任清单精准化、体系化。进一步凝聚力量、落实责任,以普法责任清单精准化、体系化为抓手推动张店区普法工作深入发展,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法治服务。梳理完成《2021年度张店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各党委部门、行政机关、人民团体普法的责任更加精准和明确,普法队伍进一步壮大,普法责任进一步压实。全区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普法“大合唱”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二是狠抓关键少数普法教育。针对领导干部、公务员,进一步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党内基本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区直部门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日常针对青少年,利用国家安全日、青年节、儿童节等契机组织“法治校长”和法律顾问进校园活动,为学生开展《民法典》、校园安全等内容的法治课。三是加强重点任务宣传,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结合重大节日,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积极拓展新媒体普法渠道,积极打造便捷及时的“互联网+普法”学法用法载体和平台,及时向群众发布各类普法动态、涉法热点、以案释法、新法速递、法治文化等内容,增强了普法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升法治宣传的传播面和影响力。

(五)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推动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落地落实。建成“张店区市民诉求服务中心”,政法、法院、检察、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入驻,充分发挥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的作用,听取市民诉求,化解纠纷矛盾、关爱弱势群体、排查社会不稳定因素,实现了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二是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化建设,各镇办、村居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将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化解在基层。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充分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加强组织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三是抓好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对涉恐、涉爆、涉黑、涉恶等重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重点管控,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和管控措施,防止脱管失控和重新违法犯罪。积极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对安置帮教对象实行双列管,确保重点人员稳定。按照“就地消化、妥善安置、给予出路、保障生活”的原则,积极与相关部门衔接配合,切实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一是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驻区市民诉求中心,设置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公正、社区矫正等窗口,镇办级公共法律服务站、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优化法律服务模式,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通过“法援在线”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等方式网上提交法律援助申请,让群众随时随地享受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人员通过线上进行受理、审核、指派,真正实现“一站通”“一网通”的智慧法律服务。2021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29件,法律咨询热线、法律援助咨询台及区法院、区仲裁委法律援助接待站累计接待来访群众6500余人次。三是完善法律服务机制,拓宽法律服务范围。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行律师行业服务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推行“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工作。在区诉求服务中心增设企业合规管理服务窗口,增加企业法律服务项目,选派熟悉企业常见法律问题的律师值班,及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开展百名律师为百家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律师走进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推动企业提升合规管理意识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区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距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法治建设工作创新举措不多,先进经验提炼少;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开展普法宣传方式方法不够丰富,缺乏亮点特色,等等。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审查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做好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提升审查质效。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创新普法工作形式,进一步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充分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的职能作用,全面强化对全区法治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检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创新方式思路,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新旧动能转换、脱贫攻坚、民生实事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重要节点的主题普法宣传,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创作,提高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全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推进系统集成改革为抓手,围绕“2+4”现代产业布局、新经济培育发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给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创造充足、公平的市场空间。统筹推进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执法融合贯通,着力推动审批信息与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包容审慎监管、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严格落实免检免扰、“不罚清单”制度,提升监管执法系统化、精准化、人性化水平。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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