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司法局

 

中共张店区委 张店区人民政府
关于 2020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2020年,张店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依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面提升法治思维。2020年10月,获得首批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荣誉称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工作要求,专题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区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纠纷,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事项亲自部署,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印发了《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述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张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一步强化备案审查工作,达到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100%。2020年,共审查文件80余件,其中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标准向市政府、区人大备案41件。二是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建立起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专家、律师共同参与的区政府法律顾问体系,打造政府决策的法律智库。2020年,法律顾问共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投资项目合同、合作协议法律论证、涉访涉诉事务处置50余人次,内容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教育卫生等多个方面,从合法性、可操作性和潜在的法律风险等方面提供了法律意见。

(三)依法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公共法律服务深化“一号改革工程”,组建由136名律师组成的22支企业法律服务队,2020年共帮助中小微企业进行“法治体检”651次,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75件次;组织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学习培训,印发《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及防控要点》1600余册,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建立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实行企业免检免扰和涉企业检查罚款一口备案登记制度。2020年,对全区285家规上企业进行评级评价,确定并公布31家免检免扰企业;落实涉企检查一口登记备案制度,41个行政执法单位共上报备案各类检查计划976项。公布“不罚清单”和“减罚清单”309项,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告知承诺制度。

(四)聚焦做好行政法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镇(街道)均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二是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020年3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理顺和明确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间执法协作机制。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2020年,评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各类执法案卷400余件,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13份;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中的证明事项承诺告知试点工作,实行涉企检查一口登记备案制度,解决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随意处罚等问题,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在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针对违法犯罪易发、高发的领域和环节,在金融监管、非法经营、假冒商标等领域可以联合执法;对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侦办,其他违法的由行政机关进行查处。加强疫情期间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推进企业复产复工。

(五)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充实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强化复议制度建设,规范复议案件受理,优化资源配置,将调解工作贯穿行政复议全流程,实现行政争议的有效化解。2020年行政复议案件75件,结案73件,通过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力度,使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案结事了”。二是着力构建大调解格局,深入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体系,持续发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专业调解、人民调解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作用,推动各类矛盾纠纷依法解决,共建成区级专业性调解组织11个,镇(街道)调解中心8个,村(社区)调解委员会146个,聘请人民调解员781名,构建行政调解有窗口、调处活动有阵地、调解网络全覆盖的工作格局。

(六)全面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增强全民法治意识。一是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推进。将《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转发至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利用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通过集中宣传、法律咨询、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等方式,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二是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推动 “七五”普法重要任务,开展“送法典进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治讲座、法律志愿者法治宣传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扩大《民法典》宣传的传播面和影响力。三是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投资20余万元,对莲池公园进行法治文化元素提档升级,增加新板块,建设新载体,添加新内容。目前,共打造省、市级法治文化阵地40处。四是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驻张店市民中心,设置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社区矫正、律师服务等窗口,实现了“现场办、电话接、网上办”一体化运行,目前,累计接待服务群众1.1万余人次;镇级公共法律服务站、“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均实现全覆盖,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执法流程运行机制不完善,执法环节衔接不紧密;人民调解员队伍参差不齐,业务素质偏低,专业性不足;法治宣传创新性不足,法治文化基地建设还需进一步提升,等等。我们将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进张店法治政府建设。

二、下一步打算

张店区将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一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持续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每年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能力测试,并将考试成绩计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成绩。二是持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构建安排部署、强化落实、督促指导、责任追究协同推进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律知识培训,增强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四是构建社会化大普法格局。坚持系统化、整体化、全面化,进一步营造全区动员、全民知晓、全员参与的法治氛围,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秩序。同时,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总结提炼基层法治建设“张店经验”,提升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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