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监字〔2024〕34号 签发人:刘华
对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委员
第147号提案的答复
张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制止非法直销活动坑骗老年人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张委员在政协提案中所提到的随着老龄化的进一步加剧,伴着人民生活的日益提高,另老年人特别是有较多基础病的老年人新冠肺炎疫情后,存在身体抵抗力和感染治愈后身体症状较差等问题,老年人对于自己身体状况十分关注。老年消费群体者有时间、有一定财富积累、对健康养生保健有迫切消费需求,成为养生保健产品和服务市场的较大消费群体。经营保健品本身是合法经营,通过赠送、优惠、减免和免费体验等方式进行促销也不违法。但个别商家存在针对老年人,通过打亲情牌,或者利用老年人贪图小便宜的心理,以送鸡蛋、面条等为诱饵,诱使老年人参加免费体验,在营销现场气氛热烈的场效应下,不法分子通过话术控制老年人思维,对老年人进行洗脑,导致老年人头脑发热不理智消费。2023年全年,我区涉及老年消费群体投诉举报354件,其中涉及保健品、理疗仪销售和理疗服务投诉139件、涉嫌传销举报82件,受理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100%。调解老年人与家人、老年人与市场经营主体等各类纠纷上百起,为老年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上万元。
一、多措并举,强化老年群体消费市场监管
(一)突出难点,强化保健品会销监管。我局将保健会销监管列为2024年度市场监管工作重点之一,将虚假宣传销售“涉老”保健品作为年度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行为。在全区会销场所安装监控6处,有效的对保健品会销经营场所和经营者起到了有力震慑。
(二)加强直销监管,净化直销市场。我局通过行政指导和约谈等方式,加大我区直销保健品网点监管,约谈直销企业3家,对直销企业开展的直销活动及时安排人员参加旁听,监督他们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对净化直销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措施得当,突出保健品重点业户监督抽检。以会议营销保健品为重点开展了靶向监督抽检,重点对可能存在非法添加药物和其他非食用物质等情况进行了抽检。2023年完成区级食品抽检3771批次,完成国省市抽检657批次,其中国家级保健食品2批次,市级保健食品28批次,严厉打击了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处理全国12315平台、淄博12345平台和我局投诉热线等渠道转办的相关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近三年,张店区市场监管局驱散涉嫌违法的保健品经营讲堂33处,老诈骗投诉举报36件,调解消费纠纷15起,为老人挽回经济损失十万余元。
(五)强化宣传教育,发动社会共治新局面。深入推进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提升消费者对保健品真实功效的认知水平。全面落实“服务走在监管前,普法走着执法前”的执法理念,利用315活动、普法宣传周、节假日集中宣传等活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今年以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68余场次,其中进乡村社区17次,进大集7次,进校园2次,进商超32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受众人群千余人。
二、强化措施,将建议落实到位
根据您的建议我局将不断强化措施,将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保健品市场监管。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在现有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宣传广度、深度和形式上做文章,主动联合正规医疗机构通过新媒体和网络强化保健品科普宣传,以“进社区”、“进市场”、“进会销场所”等宣传为重点,加强对村居社区老年群体宣传频次,让其更加正确的全面的认识保健品,树立理性消费观念。
(二)创新推行“互联网+”智慧监管。我局把包括保健品会销在内的会议营销市场监管作为本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政法委、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和市场监管局三部门下发的《张店区规范会议营销活动工作意见》,建立了以政法委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联合打击非法会议营销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争取将会销管理纳入全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开设会销智慧监管平台,在会销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逐步实现与综治信息平台融合发展。
(三)加大保健食品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违法行为。今年我们仍以会销保健品为重点,加大靶向监督抽检,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
(四)加大地区和部门间情况通报,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新格局。建立宾馆、酒店、会议场所、街道和居民社区联防机制, 运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手段,实现社会共治。在执法办公中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和行为不属于我们管辖的按程序移交,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第一时间移交公安机关,齐抓共管切实做好保健品综合治理工作。
(五)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力量,畅通投诉渠道,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坚持开门搞整治,敞开大门接受监督,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舆论和宣传作用,指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会销。充分利用好12345市民热线反映的和新闻舆论监督反馈的老年消费群体问题,依法依职责查处违法行为。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