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7号《关于加强老年旅游市场规范经营的提案》的答复
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17
建议人: 王君
主办单位: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1-07-19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张市监字〔202188

王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旅游市场规范经营的提案收悉,经研究予以采纳。现答复如下:

一、依法监管涉旅企业违反企业登记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开展全区旅游市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会同旅游、交通等部门,对旅游市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

二、依法查处虚假旅游广告违法行为。加强对我区内旅行社、旅游景区(点)等有关经营者发布旅游广告的监测检查,严厉查处在旅游宣传资料中误导旅游消费者的虚假广告及户外非法张贴印刷品广告的行为。以电视广告、户外广告、印刷品旅游广告为重点品种,以不合理、误导消费的低价游等虚假广告为重点内容,对虚假违法旅游服务广告,要及时责令停止发布并依法查处,维护良好的旅游服务广告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三、依法对旅游市场中的合同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处理。以旅游合同格式条款监管为重点,查处旅游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合同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电子商务法》,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网络市场监管平台的作用,加大对网络旅游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旅游合同补充条款、行程单、店堂告示、微信公众等内容,

四、积极参与旅游市场诚信建设。树立信用监管理念,从主要依靠传统行政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手段转变,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等手段,强化信用监管,使诚信成为每一个旅游经营者的自觉行动和追求。对于严重失信的经营者,要纳入重点监管对象,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行为,提高失信成本。综合运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手段,依法公示旅游企业失信信息,依法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五、畅通多种投诉渠道,权益轻松维。加强旅游消费维权,大力推进12315进景区工作,积极引导和督促旅游经营主体设立和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促进消费纠纷的和解,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强化对12315有关数据的分析利用,按规定程序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积极开展旅游消费维权教育,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加大网络旅游经营行为监管力度。对网络在线旅游市场开展专项搜索,归集网络旅游市场主体、网络旅游合同、网络旅游广告等信息,依法查处发布各类误导、欺诈消费者等虚假旅游信息的违法违规网站。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