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号《关于尽快解决我区老旧小区电动车充电装置的建议》的答复
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8号
建议人: 董曙光
主办单位: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2-07-1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张市监字〔202270

 

董曙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我区老旧小区电动车充电装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立足自身职能,切实做好市场监管

近年来电动车电池充电问题屡屡曝光,因充电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电池生产销售行为,提高产品质量,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池和充电器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模式,对张店区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的单位进行了全面摸排检查。

目前,我区没有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池和充电器生产单位,共摸排销售单位38家,涉及雅迪、爱玛、绿源、小鸟、速派奇、轻骑、三枪、宝岛、比德文、新日、五羊等品牌。每年我区均依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求,结合举报投诉,不断加大抽检范围现已将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池纳入监督抽检计划,截至目前共完成7家9批次电动自行车电池抽检计划,查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电池3批次,罚款4900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检查频次,将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池销售单位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严防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电池流入市场。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718

尽快解决我区老旧小区电动车充电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