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法律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责,我局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内容为:食品经营业户营业执照持照和亮照情况的监管。我局依据法定职责,强化措施,切实整治规范学校周边各类无照经营。将校园周边作为无照经营治理规范工作重点区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集中治理。依据职责主要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业户进行检查,有照业户规范其亮照经营,对无照经营的督促其办理营业执照。同时积极配合辖区镇办开展好学校周边集中安全整治联合检查工作。根据您的建议,我局将进一步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业户的持照、亮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张店区工商局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希望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淄博市张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