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张市监罚告〔2024〕155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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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227X7/2024-547623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14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悦佳华(淄博)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孙中文利用本案当事人享悦佳华(淄博)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名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经法院认定构成集资诈骗罪,且我局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当事人享悦佳华(淄博)旅游服务有限公司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涉嫌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事实,其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我局拟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
联系人: 蒋会龙、张晨雪 联系电话:0533-2760937
联系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十七中北街6号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