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张市监罚告〔2024〕1556号
索引号: 11370303MB286227X7/2024-547623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9-14 发布机构: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张市监罚告〔2024〕1556号

发布日期: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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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佳华(淄博)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孙中文利用本案当事人享悦佳华(淄博)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名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经法院认定构成集资诈骗罪,且我局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当事人享悦佳华(淄博)旅游服务有限公司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涉嫌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严重违法行为的事实其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我局拟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你(单位)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视为送达。

联系人:  蒋会龙、张晨雪   联系电话:0533-2760937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十七中北街6号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