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张市监听公〔2023〕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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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227X7/2023-540192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1-03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张市监听公〔202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局决定对张店佳云茶叶商行(经营者:姚运明)涉嫌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张店佳云茶叶商行(经营者:姚运明)涉嫌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二、听证会时间:2023年11月14日9时30分
三、听证会地点: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西会议室(十七中北街6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淦 联系电话:2778387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08室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3年11月14日前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于2023年11月14日前到本局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像。
特此公告。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