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张市监罚送告〔2022〕124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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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227X7/2023-539141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26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张市监罚送告〔2022〕1244号
张店区心陌鲜花店(经营者:马丽):
本局于2023年9月15日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张市监罚催〔2022〕1244号,你经营场所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公园街道办事处人民西路1甲9号201,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张市监罚催〔2022〕1244号,内容是你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张市监处罚〔2022〕1244号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没收违法所得肆拾元;2.并处罚款陆仟元;3.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陆仟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张市监罚催〔2022〕1244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张瑗惠 联系电话:0533-2765570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西二路239号院内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园市场监管所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