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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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227X7/2023-537219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03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2019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正式施行,第七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法律及上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张店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疫苗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事件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张店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张店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征求了20个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对反馈的合理意见予以采纳,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二、主要内容
《张店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九部分:一是总则;二是组织体系;三是信息报告;四是分级响应;五是善后处置;六是保障措施;七是预案管理;八是附则。该预案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总则。明确了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分级标准和处置原则。
(二)组织体系。明确了区级疫苗安全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体系架构职责。
(三)信息报告。明确了监测体系和信息传递体系,包括监测、预警、报告和事件评估等工作及职责要求。
(四)分级响应。根据发生的疫苗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明确了响应启动、响应措施、响应结束与信息发布的相关要求。
(五)善后处置。明确了疫苗应急指挥机构的后期工作,包括疫苗安全事件评估、工作总结及善后与恢复。
(六)保障措施。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保障职责,包括信息保障、人员及技术保障、物质和经费保障。
(七)预案管理。对应急演练和应急宣传等内容进行规定。
(八)附则。对负责解释的部门及实施日期进行规定。
三、编制《预案》的意义
《预案》的出台,标志着张店区疫苗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的疫苗安全事件处置机制更加完善,防范和应对疫苗安全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