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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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227X7/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1-30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1月30日,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就报告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每年1月31日前要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市场监管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开展。
二、出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三、出台目的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配套制度和协调机制,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以及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主要内容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五、重要举措
一是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公开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政府信息,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市场监管的各项工作。
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食品经营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和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