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关于将淄博市张店食品安全委员会变更为淄博市张店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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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227X7/2021-520304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0-29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政策背景
2021年9月6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更名为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2021年9月20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更名为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二、依据
《淄政办字〔2021〕74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淄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变更为淄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三、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持续做好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重要举措
将淄博市张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变更为淄博市张店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同时将调整后的食品药品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进行公布。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张店区市场监管局 局长 刘华 0533-276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