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5年第005号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索引号: 11370303MB286227X7/2025-556153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2-03 发布机构: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5年第005号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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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5年第005号

 

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近期,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21类食品50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1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不合格产品情况:食用农产品250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速冻食品1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2、合格产品情况:饼干3批次、餐饮食品35批次、蛋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7批次、豆制品1批次、蜂产品1批次、糕点13批次、罐头10批次、酒类10批次、粮食加工品39批次、肉制品5批次、乳制品10批次、食糖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蔬菜制品7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糖果制品3批次、调味品57批次、饮料2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张店美麟民族风情餐厅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检出值为0.515mg/kg  ,标准规定为≤0.3mg/kg ,检测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淄博远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梅花肉片(速冻调制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43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检测机构为淄博市检验检测计量研究总院。

(三)济南菜菜园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富力万达店辣椒,噻虫胺检出值为0.12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测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四)张店区胖多多餐饮店生姜,噻虫胺检出值为0.48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测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五)张店区齐福元餐饮服务店(个体工商户)辣椒,呋虫胺检出值为0.65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测机构为联检(山东)科技有限公司。

(六)淄博鹏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食堂姜,噻虫胺检出值为0.51mg/kg,标准规定为≤0.2 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淄博永联商业有限公司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检出值为2.48mg/kg,标准规定为≤0.3,检测机构为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八)张店区咱家餐饮经营店橙子,联苯菊酯检出值为0.095mg/kg,标准规定为≤0.05,检测机构为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结果统计表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