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5年第003号关于2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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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227X7/2025-553416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8-11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5年第003号
关于2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近期,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酒类、调味品、餐饮食品、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饮料、淀粉及淀粉制品、肉制品、乳制品、水果制品、豆制品、糖果制品、糕点、水产制品、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糖、饼干、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22类食品49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68批次,不合格样品29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不合格产品情况:食用农产品24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酒类35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餐饮食品3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水果制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2、合格产品情况:调味品35批次、粮食加工品25批次、蔬菜制品23批次、饮料16批次、速冻食品14批次、肉制品1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1批次、乳制品10批次、豆制品6批次、糖果制品6批次、糕点5批次、水产制品4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食糖3批次、饼干2批次、罐头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张店鲁中蔬菜批发市场王恩军蔬菜经营部的土豆,甲拌磷(甲拌磷及其氧类似物(亚砜、砜)之和,以甲拌磷表示)检出值为0.088 mg/kg,标准规定为≤0.01 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张店区金莎快餐店(个体工商户)的姜,噻虫胺检出值为1.5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噻虫嗪检出值为1.25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测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张店区正福食品超市的大葱,噻虫嗪检出值为1.06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测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四)张店区下亭桥边零食店的老婆梅,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445g/kg,标准规定为≤0.35g/kg,检测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五)张店润鹏便利店的姜,噻虫胺检出值为0.61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测机构为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六)张店养源餐厅的尖椒,噻虫胺检出值为0.099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七)张店区思宸蒸包店的结球甘蓝,噻虫嗪检出值为0.39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八)张店区微醺餐饮馆(个体工商户)的销售的2批次原浆高度糯米酒(白酒),分别是酒精度检出值为14.2%vol,标准规定为41.0%vol,酒精度检出值为14.0%vol,标准规定为51.0%vo,检测机构为联检(山东)科技有限公司。
(九)张店区雨松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的销售的3批次原浆高度糯米酒,分别是酒精度检出值为28.2%vol,标准规定为51.0%vol,酒精度检出值为27.6%vol,标注规定为45.0%vol,酒精度检出值为23.3%vol,标注规定为41.0%vol,检测机构为联检(山东)科技有限公司。
(十)张店区玉宣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的销售的2批次原浆高度糯米酒,分别是酒精度检出值为17.6%vol,标准规定为41.0%vol,酒精度检出值为17.6%vol,标准规定为52.0%vol,检测机构为联检(山东)科技有限公司。
(十一)李学杰销售的2批次原浆糯米酒,分别是酒精度检出值为16.9%vol,标准规定为45.0%vol,酒精度检出值为16.2%vol,标准规定为41.0%vol,检测机构为联检(山东)科技有限公司。
(十二)张店区醪糟甜酒散酒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3批次原浆高度糯米酒,分别是酒精度检出值为30.4%vol,标准规定为57.0%vol,酒精度检出值为22.0%vol,标准规定为42.0%vol,酒精度检出值为24.5%vol,标准规定为38.0%vol,检测机构为联检(山东)科技有限公司。
(十三)张店小爱冷鲜肉店销售的3批次原浆高度糯米酒,分别是酒精度检出值为22.0%vol,标准规定为37.0%vol,酒精度检出值为23.2%vol,标准规定为41.0%vol,酒精度检出值为28.2%vol,标准规定为51.0%vol,检测机构为联检(山东)科技有限公司。
(十四)张店佳俊食品店销售的3批次原浆高度糯米酒,分别是酒精度检出值为15.1%vol,标准规定为24.0%vol,酒精度检出值为19.2%vol,标准规定为41.0%vol,酒精度检出值为23.1%vol,标准规定为51.0%vol,检测机构为联检(山东)科技有限公司。
(十五)张店区燕家寻味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的胡萝卜,噻虫胺检出值为0.55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测机构为联检(山东)科技有限公司。
(十六)山东柏亿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萝卜,噻虫嗪检出值为0.383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使用的自消毒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91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使用的自消毒水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66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结果统计表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