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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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3-30 发布机构: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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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上级工作要求,以“四抓四提”作风建设为统领,把握落实“两个责任”主线,坚持法治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提升企业管理、风险防控、社会共治水平,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一、把握主线,持续落实“两个责任”

(一)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总局60号令要求,督促餐饮服务企业、学校食堂等单位配全用好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持续使用“山餐安”系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餐饮从业人员线上培训考核。督促指导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规范加工制作行为。

(二)推动包保责任落实。推进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对市场主体进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专题培训,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体系,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二、着眼长远,深入推进“三个监管”

(三)坚持法治监管。梳理完善市场监管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事项清单。按照省局《连锁餐饮服务企业体系检查指南》,督促连锁餐饮总部落实“六统一”要求。按照省局《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防控要求》,高标准完成各类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强化网络订餐线上线下融合监管,继续开展订单量和差评量前十名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专项检查,持续推广使用“外卖封签”。开展反餐饮浪费专项行动。

(四)深化信用监管。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做到应评尽评,督促按照规定频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持续打造食品安全“红黑榜”,年底发布“红黑榜”不36期。

(五)推行智慧监管。加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应用,开展线上巡查,督促问题整改,形成监管闭环。以学校食堂为重点,继续使用省局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继续在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三类重点业态推广应用“山东食链”。

三、注重提升,全力夯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础

(六)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进“‘食安山东’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开展“餐饮环境卫生提升年”活动,落实“五净”等五个方面23条标准要求,推行色标管理,推广明厨亮灶,建设“清洁厨房”。落实“六项标准”,推动小餐饮规范提升。持续推进餐饮聚集区规范提升,年底前完成规范2个(条)。

(七)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中高考、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连锁餐饮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对校外供餐单位及向学校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的销售单位开展专项抽检。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落实食品安全事故2小时报告、舆情事件24小时反馈制度,快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八)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完善量化分级评定,推行“笑脸笑到店外”,引导群众“寻找笑脸就餐”。持续推广“红黑榜”,积极探索将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等“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信息逐步有序开放,提高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附件:202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重点工作清单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            

 

附件

202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重点工作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目标

完成时间

工作措施

备注

1

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不断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水平。年底前,学校(幼儿园)食堂、养老院食堂100%,中型以上餐饮单位80%、小型餐饮单位50%以上达到清洁厨房要求。

12月底前

1.开展“餐饮环境卫生提升年”行动,落实“五净”等五个方面23条标准要求,建设“清洁厨房”;

2.11月底前,对达到“清洁厨房”标准的餐饮单位进行抽查。

 

开展烧烤餐饮单位专项整治,分为调查摸底、集中攻坚、巩固规范三个阶段。

 

1.规范连锁餐饮服务企业经营行为,督促连锁餐饮总部落实“六统一”要求;

2.4至9月,对所有连锁餐饮总部及部分门店开展随机检查

 

根据重大活动计划安排,高标准做好各类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实施网络订餐线上线下融合监管,每季度开展订单量和差评量前十名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专项检查;

2.持续推广使用“外卖封签”。

 

落实“六项标准”,积极推动小餐饮规范提升。

 

持续推进餐饮聚集区规范提升,12月底前规范2个(条)。

 

做好反餐饮浪费工作,在全区开展专项整治。

 

2

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进一步压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2月底前

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为重点,探索实施食品安全信用分级管理。

 

1.常态化落实“每周自查、季度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制度,指导监管所每季度完成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学生供餐单位全覆盖监督检查;

2.配合市局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春秋季开学交叉检查。

 

加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应用,开展线上巡查,形成监管闭环。

 

持续在学校食堂、校外配餐单位、中央厨房等三类重点业态推广应用“山东食链”,实施全程追溯。

 

强化应急处置,及时、妥善处置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含疑似)及舆情事件。

 

3

推进餐饮环节“两个责任”落实

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企业等单位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覆盖率达到95%以上。

12月底前

1.分业态细化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企业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制度、表格参考模板;

2.6-9月份,完善“山餐安”系统培训考核内容,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6月底前持证餐饮单位培训考核覆盖率达到60%,年底前达到95%以上;

3.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企业等单位“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的指导,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发现总结工作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