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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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3-10 发布机构: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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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局有关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围绕“三提三争”,按照“突出重点、健全制度、探索创新、服务发展”的工作思路,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努力开创流通环节食品监管工作新局面。

一、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一)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对全区食品销售企业落实总局60号令规定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包括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细化制定职责守则,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风险管控机制,以及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等情况。针对领导干部包保督导发现的问题,督促食品销售者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二)加强食品超市监督检查。以大型食品超市、连锁超市总部为重点,把对食品连锁超市监督检查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对门店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向总部所在地监管部门通报,完成省级、市级体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三)严格重点批发商监管。组织倒查摸排,建立张店区肉类批发商台账,实行动态调整,开展交易时段监督检查和抽检。明确规范标准,指导农村食品批发商规范提升。通过监督检查、行政指导、责任约谈等方式,督促批发商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规范使用“一票通”。

(四)深化农批市场监管制度落实。压实市场开办者责任,突出入场查验制度落实,持续深入推进“五项制度”。加强监管人员、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信息化平台使用,强化问题在线发现、处置、审核,推进食用农产品信息化追溯。

(五)推进农村食品安全试点工作。构建农村食品监管“四查”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建立渠道提升机制;结合包保工作,健全基层治理机制;筑牢宣传阵地,完善社会共治机制等方面开展试点。

二、夯实监管制度基础

(六)健全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制度。按照省局《关于加强连锁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与监管的指导意见》,健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的制度体系,完善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指南、食品销售企业体系检查工作指南。试行食品连锁超市管理指导手册,指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

(七)推进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应用。按市局部署要求,做好向市局农批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数据归集工作。推广应用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平台,重点针对食品销售企业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抽查考核等工作,探索开展非现场检查。

(八)探索信用监管有效模式。按照“一户一档”原则,汇集监管数据,逐步健全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应用省局开发的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因素模型和信息化功能模块,对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开展食品销售企业信用分类,探索实施差异化监管。

三、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九)组建检查员队伍。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训、管、用工作制度。配合市局初步建立市级检查员库,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抽调人员参与体系检查,以干代训提高监督检查能力。

(十)鼓励对标创新。在完成我区自选动作,按照市局开展“补短板、提标杆、比成效”行动要求。提炼我局工作中好的监管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四、提升协同共治效能

(十一)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对接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管理。落实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追溯信息共享。持续推动“瘦肉精”问题“快检、快查、快处”机制落实。

(十二)强化宣传普法。坚持普法与执法一体开展,结合监管开展法律培训、业务指导。探索建立食品销售企业监管信息公示渠道,推广肉类销售“双提示”做法,在交易场所公告肉类销售相关票证要求,强化社会监督。以农村大集为重点区域,宣传指导食品摊点落实“六项标准”。

五、创新工作模式

(十三)加强“数智市场”应用。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加强“数智市场”管理模式的应用,推进农批市场扫码追溯制度落实,落实定量监督抽检要求,落实快检+互联网制度,对重点产品周覆盖、对入场销售者月覆盖、对所有产品季度覆盖。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