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4年第001号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索引号: 11370303MB286227X7/2024-542848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11 发布机构: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4年第001号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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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速冻食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糕点、蔬菜制品、食糖、罐头、酒类、乳制品、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蛋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饼干、蜂产品及薯类和膨化食品25类食品56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50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不合格产品情况:食用农产品234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餐饮食品7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2、合格产品情况:调味品59批次,粮食加工品22批次,饮料2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4批次,蔬菜制品19批次,糕点13批次,酒类7批次,豆制品17批次,水果制品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肉制品9批次,食糖8批次,速冻食品26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蜂产品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乳制品3批次,罐头4批次,饼干3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蛋制品3批次及糖果制品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张店区紫妍果蔬店销售的姜,甲拌磷检出值为0.028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噻虫胺检出值为0.35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销售的芹菜,噻虫胺检出值为0.11mg/kg,标准规定为≤0.04mg/kg,检测机构为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二)张店铭轩超市销售的姜,噻虫胺检出值为0.72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测机构为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三)山东顺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菜豆,噻虫胺检出值为0.077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检测机构为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四)张店区玉达餐饮店使用的菜豆(油豆),噻虫胺检出值为0.033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使用的辣椒,啶虫脒检出值为0.34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五)张店一缕饭香快餐店使用的大葱,噻虫嗪检出值为0.70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六)张店区鲁菜小馆餐饮店使用的鲜鸡蛋,地美硝唑检出值为11.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七)张店区嘉铭餐饮店使用的葱,噻虫嗪检出值为0.48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测机构为必维信诺(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张店言桢果蔬超市销售的橙,联苯菊酯检出值为0.097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测机构为必维信诺(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九)张店区江新刚包子铺销售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407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测机构为必维信诺(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张店区红姐铁锅炖店使用的餐饮具,大肠菌群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²,检测机构为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十一)张店区阿德百货超市销售的甜椒,噻虫胺检出值为0.065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销售的辣椒,噻虫胺检出值为0.099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结果统计表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