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4年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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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227X7/2024-545357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11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市场监管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部署安排,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为牵引,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防控,夯实监管基础,全力推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持续推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
(一)深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制定季度检查计划和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风险防控等三张清单,厘清责任,量化工作。强化对餐饮服务企业和集中用餐单位分类指导,督促其依法配全用好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制定符合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规范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综合运用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制度,督促落实“两个责任”。鼓励紧盯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监管创新,增强工作针对性有效性。
(二)打好“清洁厨房”建设收官战。继续推行色标管理,建设明厨亮灶,落实“五净”标准,落实制止餐饮浪费要求。落实“六项标准”,制定小餐饮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鼓励各地探索特色做法,推动小餐饮规范提升。2024年底,学校(幼儿园)、养老院食堂以及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全部达到清洁厨房要求。
(三)实施网络订餐规范提升。继续开展网络订餐“双十”检查(订单量前十和差评前十),指导入网餐饮提供者按规定使用外卖封签,推进网络餐饮线上线下同标同质。
(四)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制定全区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餐饮单位监管,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关注重点对象和重点供餐模式,严格查处反食品浪费违法案件,打造一批示范单位,促进全区餐饮服务业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提质提效。
二、聚焦重难点问题治理
(五)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食堂环境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病媒生物防治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含校外供餐单位)“四查”制度。
(六)开展校外托管场所专项整治。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全区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整治制作间卫生差、餐饮具消毒不规范、备餐间设施不全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将校外托管场所纳入食品安全监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检,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七)强化集中用餐单位排查整治。发挥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专项协作小组作用,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机关单位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联合检查。待省局出台《集中用餐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做好宣贯使用。
(八)加强重点业态和时段治理。加强连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压实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及门店责任,健全全程风险控制体系。以火锅店、烧烤店等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前发布消费提示,加强旅游景区、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区域和农家乐、连锁餐饮、集体聚餐等重点业态监管。高标准完成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三、强化风险防控
(九)开展风险会商。坚持问题导向,丰富餐饮服务风险会商形式,增强会商针对性有效性。针对日常检查、抽检、投诉举报等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创新运用部门联合会商、市县联动会商、区域会商等形式,加强研判,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十)强化应急处置。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2小时报告和舆情事件24小时反馈制度》,规范食品安全事故(疑似事故)、舆情事件处置信息报送程序,督促各区县及时稳妥处置。对迟报、谎报、瞒报相关信息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内容。
(十一)推行社会共治。以学校食堂、网红餐厅、投诉举报频发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重点,持续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等系列活动。持续开展寻找“笑脸”就餐和餐饮聚集区“红黑榜”公示活动。探索实施“食安哨兵”,发挥外卖骑手食品安全监督作用。
四、夯实监管能力基础
(十二)发挥智慧监管作用。配合相关部门高质量建设学校、养老机构、医院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推动高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化升级,保持监控图像正常在线,开展线上巡查。年底前,学校、养老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成率保持在95%以上,医院食堂达到70%以上。以学校食堂为重点,继续使用省局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利用“山餐安”系统开展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线上培训考核和监督抽考。
(十三)强化信用风险监管。落实《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鼓励将养老机构、医院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纳入信用监管。深入实施餐饮服务信用风险分级管理,做到应评尽评,按照规定频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十四)建强监管队伍。落实行风建设攻坚行动和“四抓四提”要求,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组织开展市级检查员集中培训。加强《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宣贯,夯实监管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