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张店区2018年重大行政决策《智慧 食药项目一期》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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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227X7/2018-510448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8-03-05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智慧食药项目一期及智慧监管平台项目》已列入张店区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为做好此项工作的开展和推进,现将项目建设依据及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一、决策依据:按照《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和“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省政府餐饮质量提升工程的要求,结合《张店区2018年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张店区2018年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积极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智慧食药项目一期建设工作,即通过“互联网+”的模式,引导广大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实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透明操作、阳光操作”,同时为国家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及提高监管效能奠定基础。
二、决策草案:一、智慧食药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包括:1、“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幼儿园食堂覆盖率达到100%、中型以上餐饮单位覆盖率达到70%以上;2、“互联网+透明工厂”:在产食品生产企业覆盖率达到50%以上;3、“互联网+透明快检”:大中型商超,批发、农贸市场已建成食用农产品快检室覆盖率达到100%。通过智慧食药项目一期建设,置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过程及食用农产品快检过程于社会公众视线,全社会实时监督。二、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内容包括:1、基础信息管理模块;2、地理信息化标注模块;3、快速定位检查模块;4、综合分析预警模块。
三、意见反馈渠道:
1、电话反馈:2765727 联系人:朱新宇
2、来信来函: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店区联通路黄河河务局313房间)
3、邮箱反馈:zdcgk11@163.com
4、反馈时间:2018年3月5日-2018年4月6日
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