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召开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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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3-12 发布机构: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召开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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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发布了2023年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和今年“3·15”活动安排。

2023年,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履职尽责,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2023年共查办各类案件2938件。

提升服务水平,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区域品牌”建设。印发《张店区建设标准化创新发展区域品牌工作方案》,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专班,创建“服务型城市标准化”区域品牌。二是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在经开区管委会、青年创业园建立质量发展“一站式”服务站,开展“服务走在监管前、你点我讲、你点我办”系列活动。组织60余家区内优秀企业,分类完成好品山东、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申报工作。三是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全区发明专利授权量288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244件,万人授权发明专利拥有量15.63件,名列全市前茅。完成专利权质押融资8千万元。与邹平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夸区域协作平台,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

坚持“四个最严”,筑牢民生安全防线。一是抓牢食品安全。“三标”工作增效扩面,28家食品生产企业完成率100%,食品小作坊完成率80%。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农村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反餐饮浪费整治行动等,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积极推进畜禽肉重要产品追溯系统应用工作。二是实施药品安全提升工程。全区二级及以上16家医疗机构药房(库)、一级医疗机构药房(库)34家全部通过验收。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全覆盖检查,深入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强化药械化安全监管。三是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完成1000台智慧电梯的改造安装。开展大型游乐设施排查整治行动、超期未检专项整治等各类专项监督检查,保障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四是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对儿童服装、玩具等儿童用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等生活用品,电线电缆钢材等工业用品的专项检查,对燃气具及其配件进行重点监管。对辖区内31家加油站进行全覆盖抽检,抽检车用汽柴油94组,车用尿素6组,合格率100%。

聚焦高效维权,持续优化消费环境。一是优化营商环境。牵头抓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互联网+监管”工作,“互联网+监管”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完成率100%,监管数据汇聚总数位列全市第一。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双书同达”机制。打造天乙信用街区,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二是优化消费环境。全区8.3万家市场主体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占全区市场主体总数的79%,省市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达153家。创新推行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全区5969家商超和经营商户承诺无理由退货,线下无理由退货商品数量3.3万余件,无理由退货总金额4500万元。落实“淄博烧烤”有关工作要求,全方位加强监管,面对激增的消费投诉,立接立转,做到问题不过夜,建立先行赔付制度,在八大局便民市场、浅海牧羊村等人流聚集区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第一时间化解消费纠纷,消除负面影响,维护淄博城市荣誉。三是优化竞争环境。开展常态化计量监管,千万粉丝博主“B太”探店八大局市场,10家称全部足斤足量,在鲁中蔬菜批发市场海鲜交易大厅创新实行“智慧秤”,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酒店价格监督检查,执行酒店价格临时干预政策,对1起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有效维护价格稳定,收到良好反响。

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以“放心消费在张店”创建为载体,加强对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的规范,指导经营者合理确定退货范围、条件、程序等,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并严格落实退货承诺。着力推动异地异店退换货。积极推动与金融机构合作,在金融赋能、信用提升等方面激励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创建。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城乡一体化发展。联合农业农村、文旅等部门开展放心消费乡村创建,推进与美丽乡村、乡村振兴战略同频共振,净化乡村消费环境。

借力借势消费者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依据中消协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结果,分析研究我区消费者满意度情况,持续提升我区消费者满意度,推动党委和政府重视并加强消费环境建设。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校外培训、老年消费、未成年人消费、残疾人消费、农村消费、个人信息保护、预付式消费、公共服务消费等民生消费领域的监督调查,综合运用消费体察、服务评议、调查点评等方式,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对重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开展联合调查、专项执法和集体约谈,加大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力度。

发挥消费指导职能,提升企业商户消费维权的主体意识,除采取宣传推广,行政指导等常规动作外,将在企业分层分类培训、针对性培训方案上做文章,让能参与进来的企业主体提高主观能动性,形成主体氛围。

广泛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考虑宣传方式多样化,普法教育、案例指导、消费提醒提示等在形式和内容上力争喜闻乐见、简洁高效,群众愿听取,易接受,有效果,助力消费提质升级。

今年3.15期间,区消保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一系列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主要活动包括:围绕“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开展3·15年主题宣传月活动;3月15日当天,开展淄博市暨张店区2024年度“3·15”消费维权宣传咨询现场服务活动;以“放心消费在张店”创建为主题,开展“进市场、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活动,目前已开展10场次;创新宣传手段,通过小品、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消费维权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加强普法深度、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