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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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227X7/2023-538835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18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区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如下。
一、随机抽查内容
按照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部门内部随机抽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全区性宗教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情况,依章程开展活动情况,重大事项报告、审核、审批情况,年度检查情况。
(二)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情况,设立审批和登记、变更登记情况,宗教教职人员管理情况,建立和执行人员、财务、资产、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情况,宗教活动和涉外活动情况。
(三)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遵守《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情况,生产、经营清真食品资质情况;有关部门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条件进行监督管理情况。
二、随机抽查对象
(一)全区性宗教团体;
(二)宗教活动场所;
(三)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
三、随机抽查人员
根据具体工作需要,每次开展抽查工作前,从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共同开展随机抽查。
四、随机抽查时间
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自抽查计划制定之日起开始,至2023年12月底前结束。
五、有关要求
(一)开展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市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二)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省“互联网+监管”平台。
(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好后续跟踪处理。
附件:《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张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9月18日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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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张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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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责清单事项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监管对象总数量(正式发文不对外公开)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预估抽查对象数 |
预估抽查对象风险等级 |
检查时间 |
检查主体 |
1 |
对宗教团体的监督检查 |
对宗教团体的监督检查 |
全区性 宗教团体 |
一般检查 事项 |
4个 |
抽查比例100%,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4个 |
低风险 |
2月—12月 |
区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
2 |
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督检查 |
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督检查 |
寺观教堂 |
一般检查事项 |
≤10个 |
抽查比例10%,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1个 |
低风险 |
2月—12月 |
区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
3 |
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的监督检查 |
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的监督检查 |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10个 |
抽查比例40%,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5个 |
低风险 |
2月—12月 |
区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
备注:1.市场监管通用信用风险等级分为4类,即低风险(A类)、中低风险(B类)、中风险(C类)、高风险(D类),已导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2.各部门也可结合本部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的风险等级,确定抽查比例及频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