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公布2020年度 张店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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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0202/2020-510219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张政办发〔2020〕4号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0年度 张店区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淄政办发〔2017〕19号)和《张店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现将区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决策组织承办单位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并适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具体承办部门要及时报送区司法局,区司法局汇总后报区政府,区政府依法定程序对决策目录进行相应调整。
四、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五、本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张店区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张店区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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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组织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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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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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张店区实验中学南校区和科技苑中学PPP项目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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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张店区智慧停车项目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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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PPP园区道路建设改造项目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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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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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棚户区改造项目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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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政府投资道路及河道建设改造项目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