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度张店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0202/2019-5102197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4-01 发布机构: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度张店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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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19〕3号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度张店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淄政办发〔2017〕19号)和《张店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现将区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决策组织承办单位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并适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具体承办部门要及时报送区司法局,区司法局汇总后报区政府,区政府依法定程序对决策目录进行相应调整。

      四、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

      五、本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张店区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

 

附件

张店区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组织承办单位

1 漫泗河污水管道项目  南定镇人民政府

2 南定镇旧村改造项目 南定镇人民政府

3 东部化工区项目用地平整 湖田街道办事处、沣水镇人民政府

4 张店区工业新旧动能转换三年实施方案(张店区工业规划)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5 张店区医养健康产业规划 区卫生健康局

6 张店区中医院改扩建项目 区卫生健康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