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淄博市张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发文机关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张政办发〔2025〕2号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0202/2025-5509963
成文日期
2025-03-17
发文日期
2025-03-17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淄博市张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张政办发〔2025〕2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淄博市张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王志刚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刘 凯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魏德亮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王 峥 张店区党员服务中心副主任
毛 锐 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王洪波 区传统产业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张永正 区人民武装部政工科干事
赵小寒 区工商联四级主任科员
高延成 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白怀泉 区教育和体育局二级主任科员
孙继垚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区民政服务中心主任
关丽娜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张宗伟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区财政事业中心主任
徐 丽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玲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杨秀玲 区计生协会八级职员
张 锐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处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魏德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印发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