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店区“十四五”时期加快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政办字〔2022〕25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张店区“十四五”时期加快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张店区“十四五”时期加快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淄博市“十四五”时期加快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3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完善儿童政策体系,提升儿童公共服务,加强儿童权利保障,拓展儿童成长空间,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全面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致力儿童发展,让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

(二)任务目标。围绕“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着力实施13大行动,落实45项任务,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串点成面,到2025年,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成为全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导向。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儿童友好社会政策

1.实施儿童友好政策设计行动

(1)加强儿童友好顶层设计。成立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将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在城市发展重大规划、政策、项目决策中引入儿童影响评价,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儿童需要。

(2)城市规划建设体现儿童视角。推进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规划建设及老旧社区改造等,探索建立街区、社区、学校、医院、公园等各类儿童友好空间与设施规划建设标准。

(3)开展儿童友好主题研讨。邀请儿童研究专家,交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经验,提升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能力和水平。

2.实施儿童参与实践行动

(4)建立儿童议事会。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作用,成立区、镇办、村居三级“童梦童行”儿童议事会;鼓励社会组织成立儿童议事会;各学校普遍建立儿童议事会。到2025年,“3+N”儿童议事会体系基本形成,并积极发挥作用。

(5)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依托儿童友好线上平台和线下实践基地,常态化举办丰富多彩的“童享淄博·童梦童行”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儿童参与的能力和水平。

(二)提升儿童友好公共服务

3.实施“幼有善育”促进行动

(6)加快推进托育服务提质扩容,建成区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等一批承担指导功能的托育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设施。鼓励社区设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站,鼓励幼儿园(幼儿中心)开设托班,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扩大母婴室的覆盖面,提升母婴服务质量和水平。到2025年,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

(7)加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新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举办为公办园,持续扩增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至少新建10所幼儿园。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9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5%以上,省级一类以上幼儿园达到60%以上。

4.实施“学有优教”促进行动

(8)打造城乡一体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结合城市更新,实施东部城区老旧学校达标提升工程,实现“新老城区”教育均衡发展。到2025年,完成新建改扩建中小学14所。

(9)全面落实中小学“双减”政策,完善作业统筹监管和激励约束机制,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实施“好学张店云空间”中学在线辅导计划,增强素质教育,持续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10)实施教学质量整体提升工程,实施强校扩优行动。启动张店区中小学学科基地建设,搭建高水平的特色学科协同建设与研究平台;提升教研品质,提高区域教师专业素养;义务教育阶段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任老师比例达到100%。

5.实施儿童健康促进行动

(11)健全完善儿童医学人才培养、使用机制,提升全科医生的儿科和儿童保健专业技能。到2025年,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0.85名、床位增至2.2张。

(12)有效控制儿童近视,建设儿童眼健康监测系统,开展视力防控宣教和年度检测,实施护眼工程,力争儿童总体近视率平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13)加强儿童口腔保健,实施减糖专项行动,开展适龄儿童免费窝沟封闭工作,推动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实现适龄儿童全覆盖。到2025年,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30%以内。

(14)提升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建设张店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实现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覆盖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覆盖率、心理健康筛查率均达到100%。

(15)提升儿童体质健康水平,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开展大单元教学,保障学生熟练掌握1—2项运动技能;实施游泳普及行动。到2025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合格率达到55%、95%以上。

6.实施儿童文体服务促进行动

(16)加强儿童文体服务普惠供给,推动公共文化体育场所组织开展面向儿童的阅读推广、文艺演出、展览游览、体育赛事等免费或低收费活动。鼓励盈利性电影院、剧场等开展儿童免费开放日活动。高质量推进 “复兴少年宫”试点建设。

(17)推进儿童文艺作品创作,定期开展儿童文化艺术赛事、儿童文化艺术展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在“爱张店”等区级媒体开辟专栏,并保持一定播出时间。

(三)加强儿童友好权利保障

7.实施儿童社会福利提升行动

(18)推进完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逐步提高儿童福利标准,加强儿童基本生活兜底保障。

(19)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每个镇办配备1名儿童督导员,每个村居配备1名儿童主任。

(20)培育儿童友好社会组织,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儿童保护和服务工作。

(21)保障儿童基本医疗权益,巩固提高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推广适宜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大病和意外伤害险产品,发挥慈善救助力量,合力降低生活困难患儿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8.实施困境儿童保障行动

(22)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建立完备的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关爱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推动建立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组织实施“希望小屋”儿童关爱项目,2023年完成应建尽建。

(23)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开展脑瘫儿童康复手术救助专项行动,建设特殊儿童康复中心。到2024年,适应症脑瘫儿童全部救助到位。

(四)拓展儿童友好成长空间

9.实施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行动

(24)推进儿童友好街区建设突出基础设施、场所空间、公共服务、慢行交通、自然环境等重点,鼓励儿童参与,因地制宜打造儿童友好街区。到2025年,每个镇、街道至少建设1处儿童友好街区。

(25)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提供适龄儿童步行路径和探索空间,打造15分钟儿童社区生活圈,常态化提供亲子教育、文体娱乐等服务项目。2022年底,每个镇、街道建成1处儿童友好试点社区,到2025年,全区社区普遍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

(26)推进儿童友好学校建设。优化学校内外部环境、建筑、设施以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设置,开通定制公交助学专线,推进建设安全、绿色、趣味、益智、舒适的儿童友好学校。2022年底,建设4处儿童友好试点学校,到2025年,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普遍开展儿童友好学校建设。

(27)推进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建立儿童就医便捷通道,对医疗服务设施进行适儿化改造,提升儿童住院病房和医院室内外儿童候诊活动空间环境质量。到2025年,全区提供儿童诊疗服务的医院普遍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28)推进儿童友好出行,道路规划建设充分考虑儿童年龄特点,完善慢行交通体系,提供符合儿童需求的道路设施和植物配置。对儿童聚集场所周边交通设施、标志标线、人行横道、隔离设施、公交站等进行适儿化改造,保障儿童出行安全。到2025年,至少建设3条儿童友好出行道路。

10.实施儿童友好空间拓展行动

(29)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景观。在全域公园城市“十大行动”建设中统筹安排建设项目,对公园、广场、绿地等进行提质改造,推进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全域公园城市建设。

(30)建设儿童主题公园。对全市唯一的儿童主题公园进行全面品质提升,增设儿童书房,提供不同年龄段儿童活动区域;实施街头游园、社区游园品质提升工程,每个游园设置独立的儿童游乐场地,安装适合儿童游乐的器材和设施。到2025年,建设不少于2个儿童友好主题公园(口袋公园)。

(31)拓展儿童文体参与空间。在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剧场、城市书房等场所打造儿童友好活动空间,新建、改造、提升适儿化科普设施。到2023年,新建、改建11片多功能运动场地;到2025年,至少建设5个儿童友好新型公共阅读空间。

(32)绘制儿童友好地图。搭建儿童社会实践平台,培育儿童友好实践基地,整合公用设施及儿童活动阵地,全方位展示儿童友好场所,为儿童参与社会实践提供便利的指引。探索儿童友好大数据智慧服务,实现与“一网统管”治理模式结合。

(五)优化儿童友好发展环境

11.实施文明家庭建设行动

(33)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常态化寻找选树宣传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特色家庭,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34)推进家庭教育建设。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优化家庭教育指导教师队伍,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和社区家长学校联动协作,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宣讲指导实践活动。

(35)推进儿童友好家庭建设。实现家庭生存空间好、家庭氛围好、家庭互动性好、家庭民主性好、家庭融合性好,注重儿童与成长环境的双向互动性,积极参加亲子社会实践活动。

12.实施社会环境优化行动

(36)强化“立德树人”教育理念,推进“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共青团、少先队实践活动,引导儿童养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7)在社区、景点、场馆等公共文化场所设立志愿服务岗位,鼓励和引导儿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深入了解国情、社情、民情。

(38)培养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常态化开展面向儿童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儿童自觉养成绿色低碳生活、爱护环境的习惯。

(39)建设儿童友好企事业单位,推动企事业单位建设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关注儿童成长。鼓励企业研发儿童友好产品,孵化儿童友好IP,推动儿童友好产业发展。

(40)开展儿童友好立体化宣传,建设儿童友好媒体,加强城市与儿童的互动,及时传播儿童声音。

13.实施儿童安全保护提升行动

(41)持续推进“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在全区小学(校区)周边开展食品安全、交通秩序、文化环境、社会治安等优化提升专项整治,加强儿童用品安全监管,筑牢儿童安全发展屏障。

(42)加强儿童防灾、减灾安全教育,提升儿童防范各类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的意识及逃生避险技能。

(43)净化儿童网络环境,及时发现和处置危害儿童身心健康不良信息。加强儿童媒介素养教育。加强网络沉迷防治。

(44)加强儿童司法保护,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45)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和预防犯罪教育,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进村居。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机制,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预防重新犯罪。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视。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多部门推动、全社会参与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机制。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全区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细化具体落实方案,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分解,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序、高质量开展。

(二)加强要素保障统筹安排财政预算,加大对儿童事业投入,保障儿童友好项目实施,综合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强化公益普惠类儿童服务项目规划用地保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为促进儿童优先发展提供保障。

(三)加强监测评估建立定期督查机制,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面对面访谈、“四不两直”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短板,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健全儿童友好统计制度,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指标纳入“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监测指标体系,定期监测分析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进度和实施情况,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精准施策。

(四)加强宣传推广。及时总结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经验做法,提炼工作亮点和特色,形成优秀工作案例。定期组织召开学习交流会、现场会,宣传推广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创新做法,丰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内涵。

 

附件:张店区“十四五”时期加快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解

 

张店区“十四五”时期加快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解

 

重点领域

重点项目

重点工作任务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一、完善儿童友好社会政策

 

 

 

(一)实施儿童友好政策设计行动

 

1.加强儿童友好顶层设计。成立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将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在城市发展重大规划、政策、项目决策中引入儿童影响评价,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儿童需要。

区发改局

区妇儿办

2.城市规划建设体现儿童视角。推进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规划建设及老旧社区改造等,探索建立街区、社区、学校、医院、公园等各类儿童友好空间与设施规划建设标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

区住建局、区妇儿办、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文旅局

3.开展儿童友好主题研讨。邀请儿童研究专家,交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经验,提升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能力和水平。

区妇儿办

 

 

(二)实施儿童参与实践行动

 

4.建立儿童议事会。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作用,成立区、镇办、村居三级“童梦童行”儿童议事会;鼓励社会组织成立儿童议事会;各学校普遍建立儿童议事会。到2025年,“3+N”儿童议事会体系基本形成,并积极发挥作用。

区妇联

区民政局、区教体局

5.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依托儿童友好线上平台和线下实践基地,常态化举办丰富多彩的“童享淄博童梦童行”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儿童参与的能力和水平。

区妇儿办

区教体局

 

 

 

 

 

 

 

 

 

 

 

二、提升儿童友好公共服务

 

 

 

 

 

 

 

 

 

 

二、提升儿童友好公共服务

 

(三)实施“幼有善育”促进行动

6.加快推进托育服务提质扩容,建成区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等一批承担指导功能的托育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设施。鼓励社区设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站,鼓励幼儿园(幼儿中心)开设托班,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扩大母婴室的覆盖面,提升母婴服务质量和水平。到2025年,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

区卫健局

区总工会、区商务局、区教体局

7.加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新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举办为公办园,持续扩增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至少新建10所幼儿园。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9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5%以上,省级一类以上幼儿园达到60%以上。

区教体局

 

 

 

(四)实施“学有优教”促进行动

 

8.打造城乡一体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结合城市更新,实施东部城区老旧学校达标提升工程,实现“新老城区”教育均衡发展。到2025年,完成新建改扩建中小学14所。

区教体局

 

9.全面落实中小学“双减”政策,完善作业统筹监管和激励约束机制,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实施“好学张店云空间”中学在线辅导计划,增强素质教育,持续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区教体局

区“双减”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

10.实施教学质量整体提升工程,实施强校扩优行动。启动张店区中小学学科基地建设,搭建高水平的特色学科协同建设与研究平台;提升教研品质,提高区域教师专业素养;义务教育阶段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任老师比例达到100%。

区教体局

 

 

 

 

 

(五)实施儿童健康促进行动

11.健全完善儿童医学人才培养、使用机制,提升全科医生的儿科和儿童保健专业技能。到2025年,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0.85名、床位增至2.2张。

区卫健局

 

12.有效控制儿童近视,建设儿童眼健康监测系统,开展视力防控宣教和年度检测,实施护眼工程,力争儿童总体近视率平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区卫健局

区教体局、区科协

13.加强儿童口腔保健,实施减糖专项行动,开展适龄儿童免费窝沟封闭工作,推动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实现适龄儿童全覆盖。到2025年,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30%以内。

区卫健局

 

区教体局

14.提升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建设张店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实现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覆盖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覆盖率、心理健康筛查率均达到100%。

区卫健局

区教体局

 

15.提升儿童体质健康水平,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开展大单元教学,保障学生熟练掌握1—2项运动技能;实施游泳普及行动。到2025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合格率达到55%、95%以上。

区教体局

 

 

(六)实施儿童文体服务促进行动

16.加强儿童文体服务普惠供给,推动公共文化体育场所组织开展面向儿童的阅读推广、文艺演出、展览游览、体育赛事等免费或低收费活动。鼓励盈利性电影院、剧场等开展儿童免费开放日活动。高质量推进 “复兴少年宫”试点建设。

区委宣传部

区文旅局、区教体局

17.推进儿童文艺作品创作,定期开展儿童文化艺术赛事、儿童文化艺术展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在“爱张店”等区级媒体开辟专栏,并保持一定播出时间。

区文旅局

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等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加强儿童友好权利保障

 

 

 

(七)实施儿童社会福利提升行动

18.推进完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逐步提高儿童福利标准,加强儿童基本生活兜底保障。

区民政局

 

19.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每个镇办配备1名儿童督导员,每个村居配备1名儿童主任。

区民政局

 

20.培育儿童友好社会组织,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儿童保护和服务工作。

区民政局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团区委、区妇联

21.保障儿童基本医疗权益,巩固提高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推广适宜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大病和意外伤害险产品,发挥慈善救助力量,合力降低生活困难患儿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市医保局张店分局

区民政局

 

(八)实施困境儿童保障行动

 

22.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建立完备的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关爱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推动建立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组织实施“希望小屋”儿童关爱项目,2023年完成应建尽建。

区民政局

团区委

 

23.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开展脑瘫儿童康复手术救助专项行动,建设特殊儿童康复中心。到2024年,适应症脑瘫儿童全部救助到位。

区残联

区卫健局

 

 

 

四、拓展儿童友好成长空间

 

 

 

 

 

 

 

 

 

 

 

四、拓展儿童友好成长空间

 

 

 

(九)实施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行动

 

 

 

 

 

(九)实施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行动

 

24.推进儿童友好街区建设突出基础设施、场所空间、公共服务、慢行交通、自然环境等重点,鼓励儿童参与,因地制宜打造儿童友好街区。到2025年,每个镇、街道至少建设1处儿童友好街区。

区妇儿办

 

25.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提供适龄儿童步行路径和探索空间,打造15分钟儿童社区生活圈,常态化提供亲子教育、文体娱乐等服务项目。2022年底,每个镇、街道建成1处儿童友好试点社区,到2025年,全区社区普遍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

区妇儿办

 

26.推进儿童友好学校建设。优化学校内外部环境、建筑、设施以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设置,开通定制公交助学专线,推进建设安全、绿色、趣味、益智、舒适的儿童友好学校。2022年底,建设4处儿童友好试点学校,到2025年,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普遍开展儿童友好学校建设。

区教体局

张店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

27.推进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建立儿童就医便捷通道,对医疗服务设施进行适儿化改造,提升儿童住院病房和医院室内外儿童候诊活动空间环境质量。到2025年,全区提供儿童诊疗服务的医院普遍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区卫健局

 

28.推进儿童友好出行,道路规划建设充分考虑儿童年龄特点,完善慢行交通体系,提供符合儿童需求的道路设施和植物配置。对儿童聚集场所周边交通设施、标志标线、人行横道、隔离设施、公交场站等进行适儿化改造,保障儿童出行安全。到2025年,至少建设3条儿童友好出行道路。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

区住建局、张店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警大队

 

 

 

 

 

 

(十)实施儿童友好空间拓展行动

 

 

 

 

29.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景观。在全域公园城市“十大行动”建设中统筹安排建设项目,对公园、广场、绿地等进行提质改造,推进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全域公园城市建设。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30.建设儿童主题公园。对全市唯一的儿童专题公园进行全面品质提升,增设儿童书房,提供不同年龄段儿童活动区域;实施街头游园、社区游园品质提升工程,每个游园设置独立的儿童游乐场地,安装适合儿童游乐的器材和设施。到2025年,建设不少于2个儿童友好主题公园(口袋公园)。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31.拓展儿童文体参与空间。在图书馆、文化馆、科普馆、体育馆、剧场、城市书房等场所打造儿童友好活动空间,新建、改造、提升适儿化科普设施。到2023年,新建、改建11片多功能运动场地;到2025年,至少建设5个儿童友好新型公共阅读空间。

区文旅局

区教体局、区科协

 

32.绘制儿童友好地图。搭建儿童社会实践平台,培育儿童友好实践基地,整合公用设施及儿童活动阵地,全方位展示儿童友好场所,为儿童参与社会实践提供便利的指引。探索儿童友好大数据智慧服务,实现与“一网统管”治理模式结合。

区妇儿办

区文旅局、区教体局、区大数据中心

 

 

 

 

 

 

 

 

五、优化儿童友好发展环境

 

 

 

 

 

 

 

 

 

 

 

 

 

五、优化儿童友好发展环境

 

 

 

 

 

(十一)实施文明家庭建设行动

 

33.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常态化寻找选树宣传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特色家庭,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区妇联

区委宣传部

34.推进家庭教育建设。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优化家庭教育指导教师队伍,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和社区家长学校联动协作,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宣讲指导实践活动。

区妇儿办

区教体局、区妇联

35.推进儿童友好家庭建设。实现家庭生存空间好、家庭氛围好、家庭互动性好、家庭民主性好、家庭融合性好,注重儿童与成长环境的双向互动性,积极参加亲子社会实践活动。

区妇联

区委宣传部、区关工委

 

 

 

(十二)实施社会环境优化行动

 

 

 

36.强化“立德树人”教育理念,推进“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共青团、少先队实践活动,引导儿童养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区委宣传部

团区委、区教体局、区关工委

37.在社区、景点、场馆等公共文化场所设立志愿服务岗位,鼓励和引导儿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深入了解国情、社情、民情。

区委宣传部

区教体局、区文旅局

38.培养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常态化开展面向儿童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儿童自觉养成绿色低碳生活、爱护环境的习惯。

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39.建设儿童友好企事业单位,推动企事业单位建设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关注儿童成长。鼓励企业研发儿童友好产品,孵化儿童友好IP,推动儿童友好产业发展。

区总工会

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区财政局等各行业主管部门

40.开展儿童友好立体化宣传,建设儿童友好媒体,加强城市与儿童的互动,及时传播儿童声音。

区委宣传部

区妇儿办,区融媒体中心等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三)实施儿童安全保护提升行动

 

 

(十三)实施儿童安全保护提升行动

41.持续推进“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在全区小学(校区)周边开展食品安全、交通秩序、文化环境、社会治安等优化提升专项整治,加强儿童用品安全监管,筑牢儿童安全发展屏障。

张店公安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区教体局

42.加强儿童防灾、减灾安全教育,提升儿童防范各类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的意识及逃生避险技能。

区应急管理局

 

43.净化儿童网络环境,及时发现和处置危害儿童身心健康不良信息。加强儿童媒介素养教育。加强网络沉迷防治。

区委宣传部

区教体局、张店公安分局

44.加强儿童司法保护,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区司法局

区检察院、区法院

45.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和预防犯罪教育,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进村居。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机制,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预防重新犯罪。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视。

区检察院

张店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区教体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监委,

区法院,区检察院。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印发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