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政府
标题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成立张店区棚户区、老旧小区、旧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发文机关
张店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张政办字〔2020〕9号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0202/2020-1905312
成文日期
2020-03-16
发文日期
2020-03-2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成立张店区棚户区、老旧小区、旧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张政办字〔2020〕9 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张店区棚户区、老旧小区、旧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王学刚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王 鉴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郭学东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强 张店公安分局副局长
尹宇君 区目标考核服务中心主任
吴晓炜 张店交警大队负责人
田太军 区发展改革局长
李三红 区财政局局长
王睿丰 区工信局局长
王焕金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 兵 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局长
谭延聆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郑立国 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国成 区配电运检室主任
肖佃刚 南定镇镇长
董 伟 傅家镇镇长
左登峰 马尚镇镇长
宋守孝 房镇镇镇长
司书超 中埠镇镇长
王韶华 沣水镇镇长
乔 兵 车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晓东 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白 涛 公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范祥玉 科苑街道办事处主任
石 璐 体育场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其通 湖田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王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焕金同志、李三红同志、陈兵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集中办公。
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行撤销。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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