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张店区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0202/2015-506542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5-01-27 发布机构: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张店区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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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411日至2014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邮编:255020;电话:0533-2869813;传真:0533-2869813;电子邮箱:zddzzw@zibo.gov.cn)。
     
一、概述
     
张店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办法》和市政府有关要求, 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429号)要求,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知情权,为推进阳光政府、法制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条例》要求,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或主管机构,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做到了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区政府办公室对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重点领域公开、保密审核检查等工作及时发文进行部署安排,全区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二)深入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
      1.
完善主动发布机制。我区重新明确了区级74个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公布了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的27个政府部门,对其公开义务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加强公开渠道建设,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正在调整优化,统筹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手机报、政务微博等渠道发布信息,努力扩大政府信息的受众面。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为发挥统计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促进作用,11月份我区印发了《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2014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开通政府网站、微网站(网络红页)或在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270余个;区广播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除每天及时编发张店新闻外,利用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上线政府部门28个,区长面对面7期,接听热线600余个,解决了一些群众生活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受市民欢迎;编辑出版《张店通讯》94期,印刷发行940万份,每期除4000份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重点单位外,全部发至我区12个镇办的10273个农村和城市社区的96000户居民家庭。区政府及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均做到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开,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正在进一步规范,全年共发布规范性文件18个。目前,区政府及办公室在《条例》实施前形成的政府信息已全面完成清理工作。
      2.
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区建立了工作机构主办、主管部门承办的较为完善的办理制度。为避免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可能出现的法律漏洞和瑕疵,我区设立了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的环节。今年区政府没有因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
完善督查考核机制。我区制定了《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将各部门每月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保障)情况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区政府办公室每年结合工作重点确定考核指标及量化分值,纳入当年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经行文印发后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区党政领导班子目标管理考核。
     
(三)加强公文解读和政策咨询工作。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张政办发﹝201450号)对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出强制规定,要求重要政策和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公共、企业利益和专业性较强的公文必须配发解读,并要求各级各部门组建解读专家队伍,在政府网站完善解读、咨询等栏目,方便群众查询。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分析、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对网上舆论进行正确引导、研判,并建有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大与广大网民的互动交流,通过今日张店官方微博等,广泛倾听民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便民为民服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党委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健康的网络环境。 
     
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区长市民面对面特别节目,区政府领导轮流上线,2014年共上线7期,接听市民热线电话160余个,除了当场答复办理的外,下线后调查办理70余件,解答解决了市民普遍关注的暖气不热、乱搭乱建、占道经营、适龄学生入学等热点问题。
     
发挥政府网站互动功能,提高政民互动实效。区政府门户网站设有区长信箱网上投诉网上咨询建议征集在线调查等栏目,通过政民互动栏目广泛采集民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有序引导公共参与。将公众关注的信息进行梳理整合,2014年收到各类咨询、投诉、建议376条,回复率98%以上。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淄政办发〔20142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张政办发〔201450号),把当前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分解为9个类别、42项具体工作任务,并形成《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表》,明确了每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对全区贯彻落实文件形成了有力的引导。
     
为把工作落到实处,11月又下发了《关于对张政办发〔201450号文件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工作的通知》,对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情况、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要求把落实情况形成报告。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区人民政府网站专门建设了成绩单公示栏目,展示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2014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成绩单,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11日至20141231日,张店区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工作动态9800余条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00余条次;区政府网站今年以来访问量超过15万次,确保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
      1.
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情况。
      7
月份召开了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会议,在会上下发《关于印发张店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1443号),对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工作和时间做了明确部署安排。10月通过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并下发《关于公布保留和调整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张政发〔2014128号)文件,确定保留全区38个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151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24项;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14项;取消、调整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38项,相比去年减少20%。目录清单通过张店人民政府网站和张店区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开,包括行政权力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办理流程、办理期限、监督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11月份召开全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在全区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张政字〔201459),对全区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做了详细的部署,整个工作将于2015年一季度完成。
      2.
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按照上级部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关于淄博市张店区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张店区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等。
     
二是积极做好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准备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专门召开了全区部门预算工作会议,对全区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口径、范围和格式做了统一安排,对部门预算要公开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和完善,确保公开经得起检验、经得起质疑、经得起审计。
      3.
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张店国土资源分局加大征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信息公开力度,在市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和区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征地补偿安置公示、征地公告、征地结案、土地供应结果以及工业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和成交结果等方面的信息。
     
二是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今年以来公开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转发<关于对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的通知》等涉及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文件,编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相关问题政策问答》手册并及时发放到相关镇村工作人员手中。同时,在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设立土地流转服务窗口,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宣传、流转信息、流转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指导、利益关系协调、纠纷调处等服务。
     
三是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区房管局主动公开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以及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告栏目里公示经适房信息3批次,在市房管局网站上公开申购家庭20批、廉租房货币补贴申请家庭16批、各类保障性住房分配结果及退出信息25批。
     
四是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区财政局加大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公开力度,发布招投标公告时,明确招标项目名称、金额预算和用途等信息,及时公布中标结果、中标金额等信息,实现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公开。今年以来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淄博政府采购网上共发布招标公告144个,成交结果公告144个。
     
五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区发改局对工程建设领域的项目信息及时录入本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专栏,做到信息录入工作及时、准确,全面累计公开信息160条,111月份的项目信息通过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采集软件报送市发改委,全面实现行政审批公开透明和市场监管的信息共享。
      4.
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区教育局在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2014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2014年张店地区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张店地区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分配实施方案》、《张店地区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并在各学校或学校网站上及时公开录取结果。
     
二是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区卫生局在卫生局网站公开信息1476条,涉及卫生新闻、卫生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基层动态、政策规划、健康科普、办事指南等方面工作。在区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卫生局栏目中主动公开信息7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政策规划类信息32条,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纪检监察、红十字会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安全生产、医院管理、卫生应急保障等方面工作;业务工作类信息31条,涉及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业务培训、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等方面工作。
     
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公开方面,按照市物价局标准,对《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项目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价格标准》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区属各医院、各镇卫生院、各卫生服务中心(站)均已按照上级物价部门部门规定,对医疗服务收费通过医院电子屏幕、宣传栏进行公开,并及时进行更新。区中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对单位的单位概况、科室建设、特色业务、名医介绍、党政信息公开、业务办理流程等各方面工作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并予以实时更新。
     
三是做好就业信息公开。区人社局在区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上公开了《创业者一次性创业补贴的申领须知》、《双零家庭认定及安置政策》、《关于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等促进就业方面的政策措施,公开了《张店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张店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14年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等信息,同时建立了人事招聘信息公开、考生考试成绩公开、拟聘用结果公开的三公开制度,确保公开招聘公平、公正、透明。
     
四是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区民政局主动公开城乡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区民政局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及各镇办民政办联系方式》、《区民政局干部签订阳光低保”<承诺书>公示》、《关于张店区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办法》、《社会养老服务扶持奖补政策汇总》等信息,为困难群众提供了全方位、阳光温馨的服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个人相关信息网上查询等便民服务。
      5.
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一是张店环保分局在区政府网站和区环保局网站上及时公开细颗粒物(PM2.5)等主要污染物监测数值、环境监察、老旧机动车淘汰、APEC会议期间环境保障工作具体措施和成效等方面的信息。同时,主动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2014年仅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360条。
     
二是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区安监局健全完善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了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在两节、两会等安全生产重点时段运用安全生产短信平台向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相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发送安全生产知识和预警短信2982条。同时积极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事故信息、政府部门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2014年全区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三是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区食药监局网站及时公开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规范、规定,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以工作动态的形式做到了及时公开,将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在局网站进行公开,对行政许可事项的业务流程、所需材料全部进行了网上公开,进一步提高监管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根据《2014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 号)、《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2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429 号)等文件对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调整设计,增设了重点领域政策解读政府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公示等栏目,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增加了新闻办、区编办等8个单位,去掉了区城管指挥中心”1个单位。二是在部分单位(如国土局、地税局、人社局)服务大厅等重要场所设置了触摸屏等设施,为市民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三是加强新媒体应用。官方微博今日张店20138月在新浪网和腾讯网注册认证。截至目前,今日张店新浪微博粉丝数突破5万,已发布工作动态、民生政策、实用信息4500余条次;共收到网民留言咨询、投诉、建议70余条次,在核实问题后进行了及时有效回复。同时,20127月开通了《张店手机报》,截至目前,已编发670余期,发布工作动态、民生政策、实用信息7000余条次,订阅用户4.1万户。四是充分发挥档案馆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储、查询的资源优势,以公开、公正、便民为宗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信息公开服务。2014年共接待查档群众512人次,接待电话咨询231人次,查询利用档案3194卷次,复印档案资料972页,出具证明411份等。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水平,9月份我区及时转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告知书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全区依申请公开告知书及相关工作,全区没有出现不按规定接收申请、对申请不答复、答复不及时、答复内容不全面等情况,也没有因答复问题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14年全区申请总数为15件,有效答复100%,其中区政府及工作部门14件,镇政府(街道办事处)1件。申请方式中,通过互联网申请5件,占总数的33.3%;以信函形式申请10件,占总数的66.7%。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
年,全区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
年度全区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发布的政府信息未发现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区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又把区产业转移办、新区拆迁办、东部化工区管委会、区招商四局、南部开发办、代建中心等事业单位纳入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中,区直属事业单位占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的由32.91%上升为36.7%,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企事业单位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公开本单位业务活动、服务承诺、办事程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十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
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比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还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性认定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有些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各部门之间衔接还不顺畅,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亟需提升等等,今后,我区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加强工作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不断把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15
年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方面:一是深化公开内容。积极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指导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加强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性认定制度,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等相关配套制度的落实。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针对队伍现状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是加大考核力度。逐步完善细化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各成员单位的日常抽测和年终考核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张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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