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张店区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0202/201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3-01-26 发布机构: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张店区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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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张店区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211日至2012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区政府办电子政务办公室;邮编:255020;电话:0533-2869890;传真:0533-2869813;电子邮箱:zddzzw@163.com)。
        
一、概述
         张店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2年全区政府系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础工作、完善配套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在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及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得到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数量稳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张店区根据《条例》要求,指定由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区新闻中心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或主管机构,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做到了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建立起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完善了运转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网络,实现了工作对接方便及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在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类别,不断完善充实《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导各镇办、相关部门不断调整、充实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另外,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参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张店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张店区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试行)》、《张店区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
        
(三)年度考核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委、区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参照兄弟区县考核办法,在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张店区制定了《2012年度对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从组织机构落实、制度配套建设、主动公开信息、受理公开申请、编制年度报告、载体建设使用、其他考核事项等七个方面对各成员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规范和促进了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11日至2012年底,张店区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全区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达1602余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3条。2012年区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
发展计划和管理规范。主动公开的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行业发展规划包括:《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店区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张店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店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方案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店区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服务业、文化产业、水利等各方面发展规划。
        
主动公开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服务业重点企业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节能突出问题约谈制度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淄博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打击整治黄赌毒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施农用地办理相关问题的通知》、《张店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孔明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2.
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主要公开了影响公共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处理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如卫生、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2012年公布了:《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张店区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2012年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
        
公开了公共卫生方面的信息。主要涉及新农合、社区卫生服务、公共卫生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障全区河流断面水质达标工作方案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张店区城市社区家庭医生式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张店区创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等。
        
公开了扶贫、优抚方面的信息。主要涉及低保标准调整、临时补助、优抚等方面的信息,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区特困人员实行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减免优惠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第九个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
        
公开了教育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招生考试、教育收费、校车管理、帮困助学、课程改革等方面,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张店考区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育局关于201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方案的通知》、《关于转发<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
        
公开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信息。主要涉及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社会养老保险、企业工资指导、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方面,如《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2年公开招聘公安协警公告》等。
        
此外,还主动公开了一批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如《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十二五期间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配套费征收使用监管工作的意见》及生活必需品、商品价格走势等信息。
         3.
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主要公开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专项资金管理、重点项目招商引资、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方面。公开了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及审计情况方面的信息。如《关于加强财政部门对外监督检查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淄博市张店区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等信息。
         4.
政府机构和人事。主动公开了区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领导工作分工、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等方面,主动公开了2012年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招录简章、笔试、面试名单等信息,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山东省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2012张店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对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微调,提供了医保、公积金、计生、社保等8项在线查询服务,使区政府门户网站更加方便居民查阅相关信息资料。二是在部分单位服务大厅等重要场所设置了触摸屏等设施,为市民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三是进一步扩大《张店通讯》发行量。《张店通讯》作为区级新闻主要发布平台,在2012年进一步扩大了发行范围和发行数量,实行送报纸入户并在图书馆、档案馆、医院等公开场所免费发放,全年累计发放1030万份。四是充分发挥档案馆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储、查询的资源优势,以公开、公正、便民为宗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信息公开服务。2012年接待查档者494人次,提供档案资料1470卷(件),复印档案资料716页,查阅档案650卷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我区收到1条以快递信函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土地回收等相关问题,我区已依法办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区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区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申请人缺少有效身份证明材料而告知其提供相关内容,申请人不服该告知内容,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市政府做出维持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内容的复议决定。2012年度无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前都必须进行保密审查,具体审查工作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后确定发布与否或者答复当事人。科室负责人认为该信息无法准确把握是否公开,报本单位分管领导批示,当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报同级保密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淄政办函〔201296号)要求,我区组织专人认真进行了自查。同时向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信息公开成员相关单位下发了《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张政办函〔20125号)。对相关机制、对已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涉密清查,确保了保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政府信息公开中不发生泄密事件。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区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中,有张店区档案局、张店区广播电视局、张店区财贸局、张店区粮食局等26家区直属事业单位,占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的32.91%,目前,区属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逐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队伍力量、人员培训及相关措施保障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
         2013
年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方面:一是深化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公开力度。大力促进各镇办和区直部门的公开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强学校、医院等公用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学校、医院门户网站中公开事项、内容。二是拓宽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以公开、公正、便民为宗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公开服务。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针对队伍现状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是加大考核力度。逐步完善细化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各成员单位的日常抽测和年终考核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附件: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张店区人民政府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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