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张店区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0202/2018-137600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3-29 发布机构: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张店区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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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网址:www.zhangdian.gov.cn)。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邮编:255020;电话:0533-2869810;传真:0533-2869813;电子邮箱:zddzzw@zibo.gov.cn)。

一、概述

2017年,张店区深入贯彻《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43号),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发〔2017〕17号)要求。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围绕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政府建设等方面全面推进公开,工作质量有新的提升。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数据资源开放、依申请公开流程优化等多项工作取得较大突破,较好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为推进阳光政府、法制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根据《条例》要求,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或工作机构,并根据人员的调整重新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做到了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区政府明确由常务副区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年内分管区长和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研究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张店区2017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张政办发〔2017〕15号)精神,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具体要求,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定期提示工作进展,并加强工作调研和督查。推进发布、解读、 回应“三位一体”的政务公开工作以及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和  体系的建设,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助推政务信息公开

1、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政府信息源头性认定办法等各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源头性认定办法》(张政办字〔2015〕57号)中对政府信息的起草、保密审核以及公开属性认定的操作流程、公开发布程序都进行了具体规定,明确要求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在信息成文日期下标注“此件公开发布”字样。其草案均予以公开征求意见,文件制定后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全年共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政府文件13件,政策解读29件。此外全力推进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从而提升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2、进一步完善主动发布机制。拓宽公开渠道,统筹运用广播电报刊等传统媒介以及手机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手机APP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布信息,努力扩大政府信息的受众面。


      区广电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除每天及时编发张店新闻外,利用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智慧张店手机台”等渠道及时公开发布张店的时政信息,其中“智慧张店手机台”全年访问量突破300万人次,发布各类信息4500余条;编辑出版《张店通讯》97期,印刷发行970万份,每期除4000份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重点单位外,全部发至我区12个镇办所辖的农村和城市社区中的96000户居民家庭。

3、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为方便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在醒目位置张贴本单位政府依申请公开流程图,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一个指标。各部门积极维护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的畅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拒收、不予答复、误做信访件转办等情况。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逐步建立,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主动公开。同时采用以会代训等方式组织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学习和培训,熟悉掌握办理程序,做到反应迅速、谨慎审核、及时沟通、规范答复、限时办结。

 

4、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区委、区政府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各镇办、各部门也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考核体系。我区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不定时通报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每月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各单位区政府门户网站保障情况,区政府办公室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考核指标,结合本区的工作重点确定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及量化分值,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区党政领导班子目标管理考核。

2017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涉及5个一级指标 ,18个二级指标,52个三级指标,共235项具体指标,对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分值在全区党政领导班子目标管理千分制考核中权重为40分。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明确解读责任。各镇办、各部门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各部门制发的政策文件,由制发部门负责解读工作;部门联合发文的,由牵头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工作,联合发文部门予以配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宣讲解读。区审计局解读《张店区村居审计办法》,区畜牧兽医局解读《张店区畜禽养殖规划》,区教育局解读《张店地区2017年中考工作实施方案》,区水务局解读《张店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区民政局解读《张店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等。

 

(二)突出解读重点。各镇办、各部门围绕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解读工作,重点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注意事项、新旧政策差异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避免公众误解误读。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密切跟踪舆情,持续开展解读工作,及时解疑释惑。

(三)优化解读方式。各镇办、各部门坚持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组织、同步安排,解读方案与政策文件同步审签,政策落实与解读工作同步推进。积极运用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发表评论文章、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做好解读工作。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的作用,对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增强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

(四)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

1、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进一步加大与广大网民的互动交流,通过“今日张店”官方微博、“智慧张店手机台”等,广泛倾听民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便民为民服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党委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健康的网络环境。

2、增强政务舆情回应实效。对监测发现的政务舆情,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回应。回应的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力求表达准确。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进行回应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应当出席。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17年,区广电局《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共安排节目79期,组织区经信局、质监局局、交通运输局等40家部门单位上线,线上、线下共接听市民热线430多个,针对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制作热线追踪报道160条,对市民反映的问题以最快的速度给予解决并进行追踪报道。政民互动工作做到耐心听取群众意见,热心了解群众反映问题,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了群众的诉求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张店区推进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综合应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实现平台载体联动更新,拓展信息传播渠道,提高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发布的时效性。2017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工作动态42555条,政务微博“今日张店”公开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491条,政务微信公众号“今日张店”公开政府信息4054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131条,档案馆2017年共接待查档群众870人次。(一)以政务公开助推改革进一步深化

1、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一是深化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2017年,根据国务院、省、市要求,累计清理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143项,办结时限缩短70%以上;二是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公开,177项行政审批事项压缩至92项。实行服务事项和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制度,所有中介服务机构将与政府部门脱钩。三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

区编办及时与部门对接,更新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最新内容,并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权力清单调整目录的具体内容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以上事项均已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区编办网站向社会公布。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实行“阳光执法”。区食药监局在网站开设“双公示专栏”专栏,每周更新公开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信息。区质监局取消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收费,回应行政相对人咨询200余人次。区工商局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3、推进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按照“双公示”数据归集统一标准,及时将各有关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决定进行汇总,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用张店”专题“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栏目进行公示,并同步推送至“信用淄博”、“信用山东”“信用中国”等网站。

 

4、推进户政服务公开,让群众从户籍制度改革中得实惠。一是将户籍材料准备便签放置在各村居委会方便群众不出村即可了解办理所需业务的流程和需要的材料,使群众提前准备好材料直接到派出所办理业务。 二是设计各类户籍业务申请表格,明确表格填写格式方便办理业务的群众根据自身实际对照表格填写申请表,确保群众表格填写准确到位。 三是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杜绝群众多次往返办理户籍业务。

将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政策规定、办事流程、材料要求等在淄博市网上公安局民生服务平台www.zbga.gov.cn上公布,接受群众的网上咨询和查询。设立了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的网上便捷通道“山东公安民生服务在线”(网址是:http://www.sdgafwzx.gov.cn) 和“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 (网址: http://123.232.43.169)据实申报居住信息。

(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公开

1、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2017年张店区有共确定实施重点项目82个,总投资452.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7亿元,37个项目列入市重大项目,总投资27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0亿元,续建项目20个,计划新开工项目17个。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市重大项目建设,始终把加快项目建设作为新旧动能转换主抓手,成立了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实行领导挂包制度,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张店区“重点项目建设要有新突破”考评排名办法》,搞好要素保障,落实优惠政策,积极落实一线工作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市重大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对重大产业类项目和重大民生类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审批过程遵循“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从简从快、限时办理、超时问责”原则,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查、执法检查等监督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部署,2017年所有审批项目都通过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淄博市全市网上审批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利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政府网站,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逐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发布,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淄博市政府采购网、淄博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平台及时发布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住建部门利用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网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等。



3、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及时下发了《张店区人民政府转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6〕10号文件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发〔2016〕64号)等系列减税降费政策,财政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发财政局、省政府关于取消、清理收费项目的相关文件,公布收费举报投诉电话,使企业更全面了解和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张店地税分局将纳税人税收各项减免优惠政策、个体定税、非正常户认定等项目信息在办税服务厅等场所张贴相关公告、发放宣传手册、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微信公众号二维码以及区政府网站对全区3000多户纳税人进行了公开公示。张店国税局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利用公告栏、微信、QQ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将有关优惠政策送到每个纳税人手中,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全部享受到优惠。区物价局认真落实“三最”城市指标体系,重新整理《张店区行政事业收费目录》和《张店区区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项目清单》,及时对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不再纳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行政许可和行政权力事项、取消和放开的收费事项进行变更,实现对收费目录管理审核的动态优化。财政局将编制《张店区区级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张店区区级现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在局网站公布。通过召开行政审批和收费情况提醒会,要求并督促行政审批及中介服务收费单位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和服务窗口、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扶贫脱贫类包括农村贫困人口“再识别、再认定”工作方案、精准扶贫政策明白纸、贫困退出验收办法、贫困对象退出工作报告等;政策成效类包括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的实施意见、“同心扶贫•亨得利光明行”活动等;落实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重点完善了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实现农村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将改善弱势群体生活状况作为民生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扩大低保边缘家庭界定范围,2017年将低保边缘家庭的界定标准确定为农村家庭年收入3560元以下、城市人均收入每月500元以下,同比分别上调16.7%、11.1%。率先在全市实现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利用中埠镇小学、张店区第十一中学、卫生院、成教中心、镇政府等屋顶建设光伏发电产业项目,带动中埠镇155户贫困户,每年户均收益770元左右。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围绕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大学生就业援助工程,每年增设大学生公益岗,低保家庭的毕业生可优先上岗。在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公开就业创业政策及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开通了“张店人社”、“淄博张店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创业就业政策信息;加大“齐创汇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和使用力度,完善以创业型街道(镇)、社区为框架的创业服务平台、以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为主体的创业载体平台和以创业项目为助推的创业互助平台建设,通过平台积极开展创业政策培训、创业平台论坛等活动,做到了招聘信息、过程、结果“三公开”。

4、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通过印发工作手册、网络、新闻媒体等渠道对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今年重点抓好齐赛片区等9个已开工棚户区建设,启动安乐街片区等9个新项目建设;对梅苑社区等24个老旧片区实施整治改造,年底前51个老旧片区全部改造完毕;并同步在张店区政府网公开发布。在危房改在过程中,对补助对象、改造方式及要求、投资完成等情况在张店区政府网进行公开,同时在相关镇、村公示栏中心对名单中的危房户进行信息公示。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一是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及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我区3个空气监测点位和 2个水环境监测点位以及省控以上企业监测信息皆为自动监测,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张店区及时在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网站发布并将所有监测信息政府全部链接到区政府网站,便于公众查询。二是按照职责每月对向农村供水的淄博沣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淄博瑞通工贸有限公司2家取得《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的生活饮用水供水企业(不含仅供应工业用水的供水企业),进行了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检测工作。对于检测结果及时形成通报,将统计数据结果表直接上传,方便人民群众查阅理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加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行政审批的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所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竣工验收信息,全部在网站上进行及时公开和随时更新。

6、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1)教育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在《张店教育》网站上专门开设《义务教育均衡划片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教育督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改薄》四个专栏,对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与孩子接受教育息息相关的政策、文件、规定、要求等都进行了全面公开。《张店地区2017年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划片图》等都进行了主动公开,并就家长重点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充分解答家长疑问,让人民群众对我区中小学生入学工作有了更充分的了解。教育局也将涉及群众利益的学校建设、薄弱学校升级改造、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公开。

(2)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区卫计局强力分类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区第二人民医院的政府网站均增设了政务公开或者院务公开栏目,公开发布各类信息。辖区内的区属医院、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均在醒目位置设立院务公开专栏,利用电子屏幕、就医手册、佩戴标识牌等方式,对医院资质、布局、工作人员、就医流程、收费项目、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向患者进行公开同时就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采购和招投标情况、岗位设置和竞聘、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通过公告栏、医院网站、院周会等方式向全体职工公开。增强管理和服务的透明度,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以及者的合法权益

(3)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2017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食药监局网站公开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单位等信息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关系密切的酒类、调味品、水产及水产制品等食品的抽检信息。

(四)围绕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张店区先后印发了《张店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张政发〔2014〕143号)、《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张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张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张政发〔2014〕145号)、为使该项工作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启动程序,为重大行政决策的界定和草案规范公开奠定了基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适合通过公开草案方式组织公众参与的其草案均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草案意见征集》和《调查征集》栏目进行公开征求意见以便公众参与。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及审计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要求各办理单位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经审查可以公开的,采取摘要的形式予以公开或者通过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予以公开。按照部署积极稳妥的推进全区审计情况清单和审计结果公开。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按照要求及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审计整改情况清单;公开发布《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同时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查找不足,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和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一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全区105个预算单位(含6个街道办事处)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在批准(批复)后20日内预算及时向社会公开,预算公开工作在2月25日前全部完成。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都公开了部门预算,并将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表全部公开,各预算单位预算全部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分类公开。二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淄博市政府采购网、淄博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平台及时发布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公开发布招标信息。三是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公开了淄博市张店保安服务公司和淄博鲁中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基本信息、财务状况等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全区收到申请总数为389件,有效答复100%。其中区政府、区政府工作部门共收到申请377件,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共收到申请12件(湖田街道办2件,科苑街道办3件,房镇镇5件,沣水镇1件,马尚镇1件)申请方式中,传真申请数1件,占总数的0.25%;通过互联网申请2件,占总数的0.5%;以信函形式申请363件,占总数的93.3%;当面申请18件,占总数的4.6%。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全区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全区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27起,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5起,被纠正6起;其他情形数16起。行政诉讼32起,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23起;被依法纠错数2起,其他情形数7起。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发布的政府信息未发现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区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公开,辖区内6家区属医疗卫生单位、7家镇卫生院纳入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积极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所属事业单位及所辖60所学校全部纳入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在中小学学校中按照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校务公开。

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距离。比如:部分单位领导不够重视,信息公开不主动;政府网站公开目录编制不够规范,栏目设置存在缺陷,查询获取不便;基础工作薄弱,政策解读机制推动缓慢。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下一步,我区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 “ 十个新突破”要求和区委“一二三五六”总体思路,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发展,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推进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积极作用,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完善公开目录。把全区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安排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区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整改提高。着力强化对各镇办和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困难大、问题多的单位或部门,形成问题清单,对照清单逐一解决。广泛开展社会评议,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不断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工作标准。将政务公开培训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强化公开意识。从公众需求出发,不断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探索政务公开模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标准和公开工作水平。

 

 

 

张店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