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张店区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的通告(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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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0202/2021-520167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2-06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张店区人民政府
关于张店区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张店区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公告如下:
一、孝妇河
孝妇河自胶济铁路桥至马尚镇周家村段,长3.5km。管理范围为现状河口线外延8-13m,保护范围(蓝线)为现状河口线外延30m。
二、东猪龙河
东猪龙河自昌国路至高新区界,长6.96km。管理范围为现状河口线外延5m,保护范围(蓝线)为现状河口线外延30m。
三、涝淄河
涝淄河自胶济铁路桥至高新区界,长7.78km。管理范围为现状河口线外延5m,保护范围(蓝线)为河口线外延30m。
四、玉龙河
玉龙河自胶济铁路桥至高新区界,长4.7km。管理范围为现状河口线,保护范围(蓝线)为现状河口线外延30m。
五、南部排洪沟
南部排洪沟自安康家园西桥至红星茶城西邻(右岸),长1.64km。管理范围为河口线外延5m,保护范围(蓝线)为河口线外延30m。
六、润淄河(原新区防洪河)
润淄河(原新区防洪河)自黄土崖总干进水闸至桓台界,长9.12km。管理范围为现状河口线外延5-10m,保护范围(蓝线)为河口线外延30m。
七、齐盛湖
管理范围为岸线外延5m,保护范围为齐盛湖公园外缘控制线。
八、禁止事项
禁止在河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九、其他
保护范围(蓝线)部分地块边界因自然条件、历史原因等不能保证时,先按控规蓝线或现状绿化带范围划定,以后随城市规划建设按划界要求进行调整。本区域内河道进行河道治理后,其河道管理范围按照有关要求适时进行调整。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