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张店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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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0202/2024-542758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2-01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张店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对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 郭 庆 区委书记
苏振华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于寿磊 区委副书记
刘正道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王春妹 区委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杨炳昌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牟晓宇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冯延臣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周建声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美芳 张店公安分局三级高级警长
武 斌 区总工会主席
邵晓夏 团区委书记
曹晓萌 区妇联主席
陈跃山 区科协主席
齐 聘 区残联理事长
钱 军 区发改局局长
孟凡伟 区教体局局长
王 俊 区民政局局长
田茂水 区司法局局长
王 勇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
成宜泽 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局长
王 鑫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局长
王 闯 区住建局局长
刘 凯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石 璐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国 峰 区卫健局局长
程 诚 区应急局局长
刘 华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徐常同 区统计局局长
刘金泰 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局长
谭延聆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洪波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妇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钱军、曹晓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发改局副局长张君、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心八级职员田琳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魏丽艳、区住建局副局长彭涛同志担任。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