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淄博齐惠保”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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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0202/2023-539179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27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淄博齐惠保”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淄博齐惠保”宣传推广,更好地发挥医疗保险优势,提升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淄博齐惠保”宣传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有效衔接,构建多方合作共赢的医保治理格局,切实减轻人民群众重特大疾病负担,有效阻滞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
二、投保期
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11月24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淄博齐惠保”作为张店区2023年重点工作项目,各镇办、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淄博齐惠保”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将“淄博齐惠保”宣传推广工作作为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的重要措施。
(二)明确责任,加快推进。各镇办、各部门单位要主动作为,发动本单位、本系统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宣传推广“淄博齐惠保”有关信息,引导干部职工及其亲朋好友主动投保,切实负起宣传推广责任。各镇办要协调辖区内有户外大屏的单位在投保期内滚动播放齐惠保宣传片;同时,利用微信群等方式做好推广宣传工作。区商务局负责协调大型商超在显著位置部署齐惠保宣传点;区民政局负责做好辖区内困难人群投保工作;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充分利用爱张店APP等媒体手段,广泛开展线上宣传;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负责统筹调度,推进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查,促进投保。各镇办、各部门单位要将本单位宣传投保情况分别于10月15日、11月15日通过协同发送至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有关情况将适时进行通报。
附件:1.××ד淄博齐惠保”投保情况汇总表
2.淄博齐惠保投保相关规定及特点介绍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淄博齐惠保”投保情况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在职人员 |
投保人数(含家人) |
备注 |
1 |
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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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所属单位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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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所属单位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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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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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淄博齐惠保投保相关规定及特点介绍
一、淄博齐惠保投保相关规定
(一)投保对象: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资格的人员、新市民及户籍地在淄博但在市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群,按照自愿原则,可按规定投保淄博市“淄博齐惠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二)年度保费:
1. 22岁及22岁以下无既往症人群69元/人(人民币陆拾玖元整);
2. 50岁及50岁以下无既往症人群99元/人(人民币玖拾玖元整);
3. 50岁以上人群及50岁以下有既往症人群149元/人(人民币壹佰肆拾玖元整);
4. 低保、特困人群10元/人(人民币壹拾元整);
(三)投保流程:关注“淄博齐惠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立即参保”—填写资料信息—选择投保方案—缴费投保完成。
(四)保障期:2023年11月25日0时至2024年11月24日24时止。
二、淄博齐惠保2023版特点
1.新增学生款。0-22岁(含)学生儿童降低保费至69元/人,23岁-50岁(含)无既往症人员99元,51岁以上及有既往症人员149元,低保、特困人员10元。加大优惠力度,进一步吸引健康年轻人群投保,助力青年友好城市建设。
2.开放淄博户籍可参保。在开放“新市民”群体可参保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投保人员范围,开放户籍地在淄博但在市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群投保和理赔,提高产品普惠性。
3.创新“健康生活服务。策划“齐享健康生活”系列活动,通过医药机构、商家让利,对参保人开展福利活动,使“淄博齐惠保”成为与参保人健康和生活紧密相关、不可或缺的一份子,不再单纯是一份保障,参保人购买后可获得触手可及的实惠,大大提高了购买获得感,同时培养参保人的保险意识、健康意识,引领健康快乐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