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张店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 ||
---|---|---|---|
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0202/2023-538511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01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张店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妥善解决张店区范围内配套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设施建设问题,进一步健全张店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教育基本服务能力和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成立张店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现将小组成员公布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苏振华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 齐 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肖佃刚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刘正道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韩 林 淄博新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王志刚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钱 军 区发改局局长
孟凡伟 区教体局局长
王建军 区财政局局长
王 闯 区住建局局长
王 鑫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局长
董 翔 房镇镇镇长
尹宇君 马尚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 升 车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国 良 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强 公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单雪强 科苑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启麟 体育场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衍斌 湖田街道办事处主任
二、部门工作职责
1.区发改局将教育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协调办理项目立项手续。
2.区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编制和完善《张店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明确配套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设施的数量、布局、区位、规模,每年第三季度将学位需求情况及时上报。
3.区住建局负责做好配套教育设施项目相关建设手续的办理和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负责配合做好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负责配合做好配套教育设施项目土地指标的落实、规划手续的办理。
5.淄博新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负责配合做好新区范围内教育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及相关教育设施建设项目手续办理工作,做好地上附着物清点评估等工作。
6.各镇办负责配合做好项目涉及范围内的征迁、补偿等相关保障工作。
张店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和体育局,孟凡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张店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张店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领导小组作为区政府长期议事协调机构。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